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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吃了我的饭团你要还 作者:玺夭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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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来还远着呢!以后会发生什么,谁又能预料得准。

    不论如何,只怕她们家这傻丫头,是没这个福气飞上枝头的。单瞅瞅这傻小丫的呆笨样儿,也不是个能入豪门做贵妇的命啊。。

    每念及此,纪小黎姑姑难免会感到些遗憾和失落,但却并不会为此感到难以接受。因为在她看来,侄女与这时家孩子的确,唉,的确不够般配,不大相衬。

    纪家姑姑如是想,完全出于成年人的理性与惯性思维。却是不知时逸对她家小侄女已然用情至深。

    不得不说爱的力量大过天。有严重洁癖的时逸,竟然能强迫自己忍受这菜市污浊的空气,脏乱的环境。

    坦率讲,他对这个地方确实谈不上喜欢。时值初夏,气温已逐日上升,一日热过一日。这使得本就气味不佳的菜市,味道愈发的不堪,愈发的难闻。

    空气中时时漂浮着带着咸湿气的霉腐味。肉铺已不大新鲜的生肉味,死去的鱼虾,烂掉的水果,坏掉的菜叶诸如此类形成的令人难耐的馊味,掺和着拥挤人潮间,散发出来的同样令人不喜的汗臭味,还有垃圾堆积的地沟霉烂味儿,在在的让人倍感不适。

    这样的场景于时逸着实全然的陌生。身在其中,要说喜欢确乎是掩耳盗铃自欺欺人。可是因为这里有纪小黎,有他心爱的饭团姑娘。一切便变得不那么难以忍受了。

    因为有她在这里,于是时逸的洁癖,好像也自发的拥有了克制的力量,就跟那系统升级了一般,有了更强的忍耐力。

    ※

    这一日,照例先由时逸给纪小黎补习功课。这个时间通常在一,两个小时左右。多数时一个钟便得宣告结束。只因熬一个钟对纪小黎同学来说,已是她能忍受的极限。。

    对,就是“熬”。。。

    便是她喜欢的时逸给她讲题,她也只能勉强撑上个把钟头。没办法,天生不爱读书。象老话说的那样:“就没有书气分儿,不是读书的料。”

    故而温书做功课对纪小黎来说,那就是个苦役,是顶顶难受的差事。勉力而为,不过是不想让家人,让时逸失望而已。

    这会,时逸望着猴儿似抓耳挠腮,已是小动作不断的纪小黎,心下无奈又感心疼。唉,瞧她这副如坐针毡,跟椅子上有钉子一般,坐不住的不时扭动身子,无比可怜兮兮小模样。他是真心疼!

    其实他本身并不在乎她学得好与不好,功课是优还是差。反正她以后有他,一切自有他替她担着。对于勉强她温书做题,他心底不舍。

    只是现在他们毕竟还是学生,不学习,成天的玩耍也不适宜。不论怎样,学一点是一点。能学多少便学多少罢。

    现如今,时逸早已不是因着班主任王老师之前的交托,为不让纪小黎拖班级后腿而给她补习。他只是想让她多少学一点就好。

    抱着这样的心情,时逸每次只要见她表现不耐,变身小困兽,他就会停下来。委实不舍勉强她半分。

    “今天就这样吧。”他轻声对着眼前形容难耐的小困兽说道。

    ☆、第 49 章

    话音甫落,正为题所困,一心盼着解放的小困兽,立马精神大振!登时就以肉眼可见的速度,一扫方才恹恹然,蔫嗒嗒的可怜样儿,小脸上瞬即绽放出光亮,神情欢悦喜上眉梢。直跟听见了世间最动听的天籁之音一般,满面喜色半点也不遮掩。

    时逸瞧在眼里,心中失笑。唉,他的饭团姑娘啊,就是个不爱学习的小童鞋啊。上天注定,真是令人没辙。偏又是这般的天真可爱,小萌物一般让人不忍苛责半句。

    “那我们还是去河边玩一会好不好?”麻溜的收拾完书本后,不爱学习的纪小童鞋扑闪着眼睫,凑近时逸一脸的兴致勃勃。

    时逸看着她笑,点点头。

    对上时逸浅笑盈盈的眼睛,在对视几秒后,小童鞋自忘形的雀跃里回神。下一刻那张小苹果般的孩儿脸,顿时便泛了红。

    她呶了呶唇,却是一言不发,羞红着一张脸拿眼觑了觑时逸,旋即一甩头抿着嘴儿当先出了屋,朝旁侧的杂物间行去。

    时逸挑挑眉,望着那扭捏的身影眸光促狭。稍顿后,他勾了勾唇,挂着相当愉悦的笑容,跟了上去。

    片刻后,俩人自杂物间里各自推出来一辆半旧的自行车。呃。。事实上,说半旧着实宽容委婉了些。。。

    这么说吧,这两自行车一看即知很有些年头了。是那种早已过时的老式自行车,无论样式还是质地,无不透着浓浓的年代感气息。

    时逸第一次见到这自行车时,暗地里很是惊讶了一回。他没想到现在还能看到这种老款的自行车。

    老实说,这种自行车他只在家里的老相册里见过。那些泛黄的老照片中,正值壮年的爷爷骑的就是与这外形差不多的自行车。

    俩人推着自行车走出了门,前往他们即将要去的目的地——离这约莫六,七公里处的一条小河。

    这也算是他们每个周日的保留节目了。那条小河位于城郊,比纪小黎的居所还要偏远一些。故而可以说人迹罕至。

    也或者正缘于此,那里林木葱茏,空气清新,环境颇是静谧清幽,仍然保持着满满的原生态。并且不单草木苍翠,堤岸边更是开满了各种各样,不知名的小野花。

    白的白,红的红,紫的紫,一片片的掺在一起五颜六色五彩缤纷,瞅着很是鲜妍娇艳。观之,象一个天然的大花园,十分的亮眼。

    时逸初见时,曾大为惊艳了一把。感觉跟进了世外桃源一般,都来不及爱屋及乌,便一下子就喜欢上了。但觉并不比城市中那些栽种了名贵花株,有专人打理养护的花园逊色分毫。而纪小黎也是特别的喜欢那个地方,那里是她的乐园。

    于是,每个周日在补习过后,时逸都会顺着她的心意,陪她去小河边玩上一会。对他们俩来说,这是最省时也最惬意的约会方式了。

    因为时逸中午后会赶回家,俩人的相处时间也就这上午半天的光景。而由于纪小黎家住得偏,周遭除了这条小河,还真找不出更为适宜的去处。倘要去别处比较合宜的地儿约会,从她家出发都是路途遥远,非常的耗时。

    好在他们俩一个孩儿般烂漫脾性,对郊外有着孩童似永无止境的好奇心;一个性情沉静,本就不喜喧嚣吵嚷。如此,对这条小河,对这每周日都固定的约会去处,俩人都欣然欢喜,十分的投契。

    时逸骑着自行车,笑看着前方精神旺盛,正活力十足踩踏着自行车的人影,眸色温柔,眼底一片温存。

    这位纪小黎童鞋既是个小孩儿脾性,自然也免不了会有些争强好胜。只她的好胜心不带攻击性,就跟那小孩子一样一样,通常只在自己亲近的人面前表现。

    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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