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18

第68章
章节错误/点此举报

小贴士:页面上方临时书架会自动保存您本电脑上的阅读记录,无需注册
    与此同时,正在书房里与谋士谈话的陆政延,收到了一封密信。
    他打开密信看了看,上面只有一句话:
    【明日巳时,兰因寺一叙。】
    没有落款,只有一枚山茶花印章。
    是陆政延与自己安插在东岭那边的人联络的专用记号,知晓之人甚少,无一不是陆政延的心腹。
    而若非要紧事,这些人并不会冒着风险轻易联络他。
    【你复刻的印章,可会出现纰漏?】陆承听蹲在陆政延书房的房顶上,问037。
    037纠正他:【是你复刻的,不是我复刻的,我只负责提供原图像,音频等相关材料。】
    陆承听:【我怕你相关材料不靠谱。】
    工具人037嗤笑一声:【狗眼看人低,要是不能一比一还原,老娘把头摘下来给你当球踢。】
    陆承听不吝夸奖:【037大人威武。】
    原世界线里,陆政延借东岭王世子之死,诬陷于陆承听,后又挑拨离间,挑起了东岭和大庸之间的战火。
    陆政延鼓弄手下党派的朝臣激了原身一把,原身为证明自己与勾结东岭一事无关,不顾皇后反对,自请上了战场。
    最终时运不济战死沙场,白白便宜了陆政延。
    以一己之私,不顾百姓死活,挑起战火,只为夺嫡。
    陆政延不配为人。
    陆承听打算在陆政延挑起战火之前,先收了他命。
    037对陆承听刮目相看:【你居然有这样的大局观,真让人惊讶。】
    陆承听实话实说:【天上掉功德的事,不捡白不捡。】
    翌日一早,宫中两辆马车,一前一后,不约而同出发前往了兰因寺。
    “郡主,去寺里上香求签而已,何苦起这么个大早?”
    马车上,长乐郡主的丫鬟打了个哈欠问道。
    长乐戳了戳她的头:“如今你倒是越发矜贵,谁家丫头如你这般懒散?”
    “皇后娘娘请了钦天监监正,未时过来为我和太子测算八字以定好纳吉的日子,我得赶监正来之前赶回凤栖宫。”
    丫鬟哦了一声:“那为何非要今日去求签?”
    自是因为沈思砚刚刚去过。
    而今日她便要与陆承听定下纳吉的日子。
    长乐想问问,有没有什么法子,可以化解这段孽缘,去追求自己所爱。
    可谁知,当她将自己与陆承听的八字交由兰因寺住持时。
    那住持却摇了摇头,只说了八个字:“有缘而来,无缘而去。”
    长乐蹙眉,上了香,供奉了香火,又问:“敢问住持,若无八字,可能一算?”
    住持看了眼长乐奉上的那一锦囊金灿灿的香火钱,将笔墨递给长乐:“施主可写一字。”
    长乐便提笔在那宣纸上,写了个【砚】字。
    住持盯着那字,只看了一眼,便立刻双手合十:“阿弥陀佛,施主所愿,万不可强求。”
    长乐心里一沉:“若我非要强求呢?”
    住持看着长乐:“恐引杀身之祸。”
    长乐脸色难看,拜别了住持,往兰因寺后院用斋的厢房走去。
    丫鬟没明白:“郡主,这和尚什么意思?”
    长乐心烦意乱:“我与太子殿下,命中并无姻缘。”
    丫鬟愣了愣:“这不是好事吗?”
    长乐瞥了她一眼,没心情跟她解释那么多,只低着头往后院儿走。
    她心思不在路上,跟着前面不知道是想带路,还是在洒扫的小僧弥走到了一条偏僻的小路上。
    待她注意到走岔了路时,那小僧弥已经不见了踪影。
    长乐刚想原路返回,便听见不远处关着门的房里传出了一道男子的声音。
    “如今世子遇刺一事,东岭王已然怀疑到了殿下身上,万一引火烧身,事情可就麻烦了。”
    长乐心中一凛,面上神色立刻冷厉了起来。
    她脚下步履极轻,微不可察,显然是有功夫傍身,走到那厢房窗边,侧耳去听。
    “便是怀疑又能如何,东岭王没有证据,本宫许诺他,战后给他城池十三座,就不信他不上钩。”
    长乐从腰间掏出一把匕首,轻轻在那窗纸上划开一道小口,向里看去。
    屋里面对面坐着两人。
    一人一身黑衣脸上戴着面具,而刚刚开口说话的另一人,赫然便是当朝五皇子,陆政延。
    那黑衣人沉吟片刻道:“殿下当真要割地?”
    陆政延喝了口茶,嗤笑一声:“届时,还要看他东岭王,敢不敢收了。”
    第57章 九千岁是假太监24
    陆政延离开后,陆承听伸了伸腿脚,将缩了寸许的骨骼舒展开来,摘下了脸上的面具。
    037为他鼓掌:【完美收官。】
    陆承听却幽幽道:【错失良机。】
    037一听就知道陆承听说的良机指什么。
    陆政延算计东岭的事,是阴沟里不可告人的事。
    他为了见陆承听,特意屏退了左右,只让他的人守在兰因寺门外。
    这种时候,以陆承听的性子,应当是直接亲自动手,斩草除根,才算稳妥又畅快。
    但他现在却要绕出山路十八弯,让长乐郡主做这把刀,替他手刃陆政延,心里别提多憋屈了。
    但037也没办法:【规定第二条,法律条款不严谨,或专制封建的世界,血缘至亲不可杀,功德无量者不可杀。】
上一页        返回目录        下一页

温馨提示:按 回车[Enter]键 返回书目,按 ←键 返回上一页,按 →键 进入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