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18

第34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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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已经看出天道对他们心怀恶意的帝俊自然不会让此事落到太一头上。
    而有盘凤前车之鉴,为了不让自己突然来一个感天有孕,帝俊也只能仓促求娶羲和,与她达成协议,阴阳相合,生下十只金乌。
    至于后来传出的关于太一爱上常羲,而帝俊想要横刀夺爱,羲和则对妹妹心生嫉妒并将常羲幽禁于太阴星的消息……说到底,不过是帝俊和羲和为了不让明白过来的太一和同样担心姐姐的常羲胡闹,绝了他们想要以同样的方式孕育金乌,分担风险的念头。
    天道为此事还特意降下天婚的功德,只可惜转眼间,便将如祂之意诞生的小金乌送上死路,使之成为掀开巫妖大战序幕的关键。
    而如今,帝俊欲助凡人成就帝王道之圣位。虽然是天道算计之外的圣人,但人族因天道而生,如今世间又再无混沌,仍在天道规则之下的圣人,竟还需要天道故技重施吗?
    纵使他的王朝千秋万代又如何,人族再强,也磨灭不了身上属于洪荒天道的烙印。
    而一个圣人,受限于洪荒世界的规则,即使因累世王朝而变得强大无匹,但天道之下尚有圣人七位,难道还怕他妄动吗?
    仅仅因为这般渺茫的可能,就对凡人小儿下手……如此天道……
    “你我此番,总有插手的机会。”
    通天能掐算出这样的将来,帝俊自然也能。
    他按住通天的手背,玄衣与青袍相叠,俱是与往昔不同的颜色。但这变化,也不全然是坏的。
    “当初……”
    通天想起了大羿射落十日时,被兄长劝了几句,最终还是袖手了的自己。
    “我明白。”
    被人引诱着出了汤谷的小金乌或许无辜。但当他们在天上嬉戏打闹,不见大地上的惨烈痛苦时,在大多数人看来,他们便并非全然无辜了。
    纵使那时受创最深的是人族,但妖族受此波及的也不是没有。
    不过是因为立场不同,所以已经将人族视作己物,又与妖族有怨的巫族才会弯弓射落九日;而本该同样为之所苦的妖族才会不追究小金乌的任性,反而仇恨巫族,恨不能杀大羿而后快。
    正如那日,莫名窥见了女娲真容的帝辛不无辜吗?女娲庙中人塑的圣像,为何会突然间音容相貌皆与圣人无异?
    可等到他提下那首诗,那么无论帝辛是否被人算计,对于女娲遣轩辕坟三妖惑乱君王一事,天上地下便也就再没有人会出面劝阻了。
    只有妲己一妖,为帝辛不平,对女娲的敬意一朝颠覆,甚至妄图在圣人的眼皮子底下瞒天过海。
    不需要更多的言语,通天反手与帝俊相握,两人对视一眼,而后青萍剑化作流光,重新变回青玉簪,被尚青交到了东华手中。
    东华轻笑低头,挽起尚青垂落的长发,将之束起。
    碧绿和鸦黑辉映,一如两人被风吹起的衣袍。
    一只雪白的狐狸不知道从哪个角落钻出,轻巧地跳上游廊的栏杆,九尾舒展在身后,宛若绰约的美人。
    而池中,斜照的金乌洒下万点光影。有一条通体璨金的锦鲤突然自水中一跃而出,若隐若现的七彩霓桥被它跨过。于是锦鲤的鳞片恍若经过了日光的洗礼,变得越发耀眼夺目了起来。
    第20章
    公元前222年,玉帝因妖猴反天,兵发花果山。人间东南天起黑云,异响阵阵。儒生以兵戈不祥,非议秦王。秦王置若罔闻。次年,兴兵灭齐。自此,六国悉并于秦也。
    ——《仙铭轶事·人间卷·秦篇》
    ※※※
    十月正,大典祭天。
    这是自六国覆灭后的第一个岁首,秦国百姓们几乎是翘首以盼着这一天的到来。而有资格参与大典的众臣们更是一早便打理好衣冠,随着谒者们的引导依序列于高台之下。
    不是没有心怀异心者想要在今日生乱,但是大秦的将士绝不会容许任何人破坏这一天的庄严与安宁。
    御撵自宫城方向缓缓而来。有宫人掀开帘幔,一只骨节修长的手自车中伸出。于是所有人都在第一时间低下了头,向车中人表示自己的尊重和敬意。
    身着玄衣纁裳的君王自车上走出,一步一个台阶,朝着祭台的最高处走去。
    他的脚步并不如何沉重或是急促,姿态优雅,却连咸阳的风都好似因他而沉凝了下来,不愿意破坏此时此刻的肃穆神圣。
    而天外,不请自来的客人也同样屏息以待,静候着这位人间的君王走到天地正中。
    奉常拈香,将之双手递与秦王。
    嬴政接过燃香,在万众瞩目下将第一支香插入香炉。
    香烟袅袅,直上青天。
    而他的心声也随着升腾的烟气传入天地。
    ——自此,天下之民皆我大秦之百姓。朕为始皇帝,自朕而始,二世、三世,以至于百千万世,秦必传之而无穷。
    “古有三皇五帝,功德在乎夏商周三王之上。而今我大秦平天下,威四夷,德兼三皇,功迈五帝,遂兼二号而称皇帝。”
    第二支香。
    ——赳赳老秦,共赴国难。血不流干,誓不休战。朕必平百越、匈奴、西南,使我大秦子民,再无离乱。
    “今分天下为三十六郡,各郡之间不分彼此,均为大秦之民。”
    李斯比任何人都懂得嬴政的野心。所以纵使反对分封是与贵族、功臣为敌,他仍然义无反顾地为王前驱,庭前辩论,赢得了压倒性的胜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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