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18

第26章
章节错误/点此举报

小贴士:页面上方临时书架会自动保存您本电脑上的阅读记录,无需注册
    陆秋白适时问道:“既然如此,那你家为何还留在村中?”
    顺娘抽抽嗒嗒回道:“娘亲被父亲常年殴打,自去年实在受不了,才带着我回来村中娘家住下,只为避开每日不停的暴打和辱骂,谁知回到村中也不得安生,姥姥心疼娘亲,给我们争取来一屋一宅,还有一小方田地,给我们娘俩自己养活自己。”
    “不料年初开始,娘亲的身体就一日不如一日,终于在月前撒手人寰,姥姥也因此重病离去,只留下我一个人……”
    说道这里不由得气愤起来:“他们见我势单力孤!就想将我也送去祭什么山神,都是骗人的!哪里有什么山神,上山的女孩都死了!我亲眼看见的。”
    她将脸埋进双手里,呜咽地哭起来。
    “我不想死……我不想死……”
    二人不料其中缘由这样曲折,一时说不出安慰的话来。
    陆秋白拍着她的背以示安抚,顺娘却哭得愈发厉害,眼泪好似断线的珍珠止也止不住。
    陆秋白好言劝慰道:“好了,别哭了,明日我们就去官府,看他们还敢不敢乱来,我就不信这天底下还没有王法了。”
    只是这话一出口,她自己反而默了一瞬。
    她可以这样安慰别人,却没有办法如此宽慰自己。
    顺娘这才渐渐止住哭声,抽咽道:“多谢二位恩人救命之恩,若非二位今日出手相援,恐怕我已是那山中孤魂野鬼,只能来找他们夜半索命。”
    几人又是一番推拉,好不容易才互相分开,各自安寝睡下。
    第二日一早,陆秋白就赶忙起身洗漱完毕,在院中候着她们。
    由于明面上陆秋白扮着男装,也怕顺娘一不小心露馅儿,故而昨晚她独自一间屋子,姜林和顺娘自在内间同卧。
    几人收拾好正要出门去找里正一同上县衙,谁知却连人影也未瞧见一个。
    村中之人见到她们也都绕道而走,仿佛在避着什么,就是不与她们正面接触,陆秋白一口气梗在心头,顿时明白,他们这是在玩一个“拖”字诀!
    左右他们觉得她二人不过是途经此地,路过而已,必然不会在此逗留许久,仅仅只是为了一介孤女,见她暂时安然无恙,自然也就会离去,到时他们依旧想做什么便做什么,没人管得了他们。
    不得不说,此法虽然无耻,但确确实实十分有效!
    陆秋白自有自己的事情要去处理,不可能在此耽搁太久,而姜林已经暴露女子身份,留在这里更是不甚安全,毕竟哪有千日防贼的道理。
    难道这样就拿他们没办法了吗?
    第15章 吾乡何处(三)
    陆秋白心电急转,顿时生出一个主意。
    “顺娘,你家中的房屋田产一应等物,可在官府处做了归属变更登记?”
    顺娘答道:“娘亲走的急,还未来得及去做登记。”
    陆秋白喜道:“走,带上一应文书,我们这就去官府将你家中该登记在你名下的都去做好登记,这样一来他们就无话可说了,将来若是他们强抢,你也可以凭着这些东西堂堂正正上告。”
    顺娘闻言立即回家将藏在隐蔽处的田契地契等物一一取出,带在身上,就要随着她二人去往县衙。
    没想到她们才刚至县衙门前,就见村中一人正在县衙门口击鼓鸣冤。
    好一个恶人先告状!
    县令当即升堂,询问原告,那人正是顺娘母亲的兄弟,他将状纸递上,显然是有备而来。
    县令接过状纸仔细阅读之后,一拍惊堂木,喝道:“大胆王顺娘!身为待嫁女,却不守妇道,孝期之内,竟然与人私通,可有此事?”
    顺娘顿时被这一番喝问吓住,愣在堂下,半天没想起要反驳一句。
    直到陆秋白率先驳道:“大人冤枉!”
    顺娘这才如梦初醒,她没想到自己的亲舅,竟会如此颠倒黑白,以此诬告她!
    她浑身颤抖着,磕头喊道:“草民冤枉!”
    县令将状纸放下,沉稳道:“有何冤屈,细细说来。”
    顺娘接道:“草民绝没有与人私通,请大人明察!”
    她的舅父立即反驳道:“胡说!昨晚你便将这人留在你家中,孤男寡女共处一室,不是私通是什么!”
    县令二拍惊堂木:“肃静!公堂之上,岂容尔等咆哮!”
    陆秋白见状也出声替顺娘辩驳道:“大人容禀,草民昨日借宿,却并未与王顺娘孤男寡女共处一室,此事有我家姐姐作证。”
    姜林也顺势道:“不错,大人,此为诬告。”
    县令听此言语,看她二人举止气度不凡,也未多问,只喝问道:“原告王二德,你说王顺娘与人私通,可有证据?”
    王二德立即叫道:“有!草民有证据!”
    “草民有人证!村中父老乡亲昨日皆在,均可以为此事作证!”
    县令喝道:“人证何在?带上堂来!”
    从外面走进来一群人,在堂上乌泱泱跪下,正是昨□□迫顺娘祭山神的一众村民。
    其中正有里正王庆领头,呼道:“草民皆可作证!”
    陆秋白心中怒火涌起,原来他们打的是这个主意!
    为了抢占顺娘家的那点家产,不惜给她扣一个不守孝道、□□不端的罪名!
    本朝以孝治天下,凡不孝者,人皆唾之,法必惩之,众口铄金,若此罪坐实,顺娘不仅无法顺利继承她母亲给她留下的所有家产,也将永远背负品行不端的污名,遭人白眼。
上一页        返回目录        下一页

温馨提示:按 回车[Enter]键 返回书目,按 ←键 返回上一页,按 →键 进入下一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