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18

第517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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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军事战术的发展,也要适应军事技术的发展,双方都是相互交替发展的。
    不过李炎对此倒是相当的乐观,榴弹炮已经比实心炮进步一大截了,就算是精度不够,威慑力也是足够大的。
    李炎嘉奖了崔若韵一番,趁着手头上宽裕,又给崔若韵一大笔研究经费。
    从炮场回来,李炎又接到了周毫请求面见的请求。
    真是忙碌命啊。
    李炎从没有想过,身为普通人的自己穿越后,竟然有这么多事情要忙。
    明明手下已经“贤臣良将云集”,可是每日要他拍板的事情还是这么多。
    周毫是学法律的,如今是整个都督府法曹的司曹,也是李炎委任的陇右都督府法院的大法官。
    大唐的政体承自隋朝,而隋朝的部分体制是承接北周的。
    但是大唐律法却吸收的是北周死对头北齐的法治精神。
    历史的吊轨之处就在于,连续出了很多神经病杀人狂君主的北齐,其《北齐律》竟然是历代律法中最主张“慎刑”的。
    安史之乱前,所有死刑的犯人都要将案情上呈大理寺,大理寺卿要写下大理寺的判词上呈皇帝,交给皇帝勾决。
    如今天下大乱,在凤翔府的皇帝忙着收复长安和洛阳,天下也被贼兵和匪盗断绝,如果还用过这个办法,恐怕各地监狱里都要关满了死刑待决的犯人了。
    所以皇帝下令,如今案子可以交给节度使或者各州刺史自决,砍了犯人后,只需要再上报大理寺备案就行。
    周毫手里的这一桩杀人案的判决,就送到了李炎手里。
    司法权力自然也是最高权力之一,这样的案子判决自然要慎重。
    李炎拿着判决文书,一页一页的看了起来。
    不过越是看,李炎的眉头越是皱起来。
    这个案子的案情并不复杂。
    孙大是一名匠户之子,十年前他父亲在县衙的工坊做大匠,正好遇到了刚刚上任的县令毛新之,被刚上任急于立威的毛新之找了一个由头,用监制军械不力的罪行斩杀了。
    毛新之用的是军法,孙大父亲所在工坊也需要打造军械,当时又正好是陇右军情紧张的时候,孙大为父亲鸣冤无门,还被刺史府下了监牢。
    后来孙大出狱之后,就苦练刺杀之术,然后又毁了自己的容貌,开始追寻毛新之。
    毛新之兜兜转转都在陇右做官,等到建宁王掌握陇右之后,他因为风评不好加上考核不及格,被都督府罢黜了职位。
    毛新之本来准备收拾细软返回关中,被孙大找了一个机会,将他刺杀在驿站中。
    光是看到这个案情,李炎就觉得棘手。
    周毫说道:“殿下,按照唐律疏议,杀人者偿命,孙大是有计划的故意杀人,还在来往行人很多的驿站杀人,按照唐律疏议中的法条,这是不赦之罪。”
    李炎点点头,不赦之罪就是大罪,毛新之虽然辞官,但是依然是有官身在身的士大夫,以民袭官又是罪加一等的。
    周毫说道:“可是这个案子难就难在,孙大是为父报仇,按照儒家的传统,这种行为是值得表彰的。”
    李炎点点头,说出论语中的一段:
    “子贡问于孔子曰:‘居父母之仇,如之何?’夫子曰:‘寝苫枕干,不仕,弗与共天下也。遇诸市朝,不反兵而斗。’”
    周毫拱手说道:“殿下明鉴,孙大是为了报父仇,毛新之斩杀他的父亲,这是不共戴天的仇恨。孙大是斗升小民,自然没办法通过正常办法向毛新之父仇,苦练刺杀之术十年就为了报父仇,这是儒家所表彰的孝义。”
    李炎点点头,纵使有这么多的玩家协助,但是儒家思想依然深入到了百姓的心理。
    网络发达的信息化时代都除不去儒家思想的影响,更不要说将儒家思想封为正统的大唐了。
    很显然,孙大刺毛新之的案子,就是一个儒法冲突的案子。
    李炎问道:“法曹是怎么判的?”
    周毫说道:“法曹认为,这个案子应该按照武周朝陈子昂的《复仇议》来判。”
    “《复仇议》?”
    周毫解释道:“陈子昂,就是那个前不见古人,后不见来者的陈子昂。”
    “当年武周朝也有一个类似的案子,陈子昂认为犯人是触犯唐律,死罪不可免,但是处决了犯人之后再表彰这个犯人孝义的行为,时人都觉得这个处理方法好,天后也认同陈子昂的办法,用这个方法处置了人犯。”
    听到这个结果,李炎轻松了下来。
    武周朝是大唐历史上尴尬的时期。
    武则天篡了李唐江山,可是她最后又还了回来。
    武则天又是唐中宗李显的母亲,所以在中晚唐,一般都捏着鼻子认可武周朝也是大唐的一部分。
    武周朝修订的律令,唐代都继承了下来。
    武周朝的判决条例,现在当然也是可以用的。
    李炎说道:“既然如此,就按照前朝判例处置好了。”
    周毫说道:“殿下,属下以为武周朝的判例不妥当。”
    李炎问道:“有何不妥?”
    周毫说道:“殿下,法是朝廷统治的工具,礼也是朝廷统治的工具。”
    “法是用来惩戒做错事的人,礼是教育人不让人做错事。”
    “礼和法本来就应该统一的,而不是对立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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