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饿骨轮回[无限] 第15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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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哼,我才不信,我偏要碰。”钟言不服气,世上还有什么是自己碰不得的?
    “要碰也要等你长大有本事再碰,在你长大之前,要听话。”那声音仍旧低低的,不带有一丝感情。钟言当时便迷茫起来,不信那片雪有这么大的能耐,如今再回忆,他甚至回忆不起来说话人的相貌,只是依稀记着有个人,像娘亲一般。
    有时候,钟言甚至不知道这些回忆和知觉是真还是假,到底有没有,还是说,这只是自己活过冗长岁月后的一场虚幻?
    眼前的风雪更大了,变成钟言从未见过的鹅毛大雪盛况,他一脚腾空,踩上了里头点着白蜡烛的灯罩,用身躯接住了劈头盖脸的冰雪,以及藏在雪中的细小冰凌。就在一条手臂朝着它回抡的前一刻,钟言将双袖利落地抖开,柔软的布料立马被冷风充满,像两片充盈的翅膀。
    无数细小的微末也随之抖出,比之雪片更是无孔不入,纷纷扬扬地落在了融肉雪的表面。
    滋啦——
    小翠还以为自己听错了,怎么会在这时候听到这种声音?像是烧红的铁块儿放入了冰水当中,像无数铁匠在同时淬火。可这声音不仅没有消失,还越来越大,在雪景当中俨然升腾起了一团浓重的蒸雾,好似眼前就是后厨,十几个大笼屉同时上了灶。
    滋啦——滋啦——
    越来越明显了,活灵活现,就像耳旁是淬火用的大锅子,等到这片蒸雾消散,方才站在小翠面前那个高大的雪人已经变小了,还不到半人高。现在它没了手和脚,身上也没有那些披挂的脏器,完完全全就是一堆白雪,头顶这场茫茫大雪也落入了尾声,还给天地一片清白。
    随着头顶又一次有东西飘落,雪人彻底变成了圆咕隆咚的雪球,它试图钻进积雪当中,在雪的掩盖下遁走,然而再一次碰了壁。
    这回是真的碰壁了,钟言手里拿着一个琉璃兰花杯将它扣住,抬手一铲就将它困在杯中,在它还活蹦乱跳的时候立马扣住杯盖。确定杯盖盖紧后,钟言这口气才完整地吸进去,雪停了,大功告成,他分毫未伤。
    “少奶奶!”小翠不顾一切地跑了过来,“成了?”
    “成了。”钟言将琉璃兰花杯递给她,“好好拿着,别怕。”
    “我不怕!”小翠胆大心细,两只手一起拿着,“您怎么知道如何克制这东西?为何要用琉璃花杯来装呢?”
    钟言掸了掸身上的冰晶,说:“这东西和鬼怪不同,它虽然厉害,但却只能融些带有生气的活物。琉璃杯虽然薄脆,但是它没有生气,故而在融肉雪面前是一座翻不过去的大山。我猜测,将融肉雪扔进秦宅的那人想必也是知道这点,所以才能将它随身携带。”
    “居然是这样。”小翠感叹于少奶奶懂得真多,“那您往它身上泼洒的又是什么呢?我看那东西厉害得很!一下子这雪人就毫无反击之力。”
    “那东西不厉害,咱们日日见。”钟言从袖口里掏出一个小布袋:“这是粗盐。”
    “粗盐?”小翠伸手一摸,还真是。
    “我……我娘亲曾经告诉我,融肉雪残忍至极,并且欲壑难平。曾经在南山发生过一件灭城的惨案,一夜之间,城内男女老少无人生还,还惊动了官府。奇怪的是,城内只是活人、活鸡活鸭、活牛活马这些带生气的没了,金银财宝原封不动留在原处,显然不可能是山匪。后来请了高人去算,官府的人派去南山的背阴面寻找,才发现冰天雪地里一个会滚动的球正在山脚招摇。那球上什么都有,就是全城的活物,人和鸡融成一块儿,牛和鱼混着皮肉,惨不忍睹。但这东西它终归是天地精华,天然相克之道绝不违背,就好比神农一族曾经留下只言片语,告诫世人天然当中的毒物五步之内必有解药。它本身是雪,而粗盐能融雪,这就是专门相克。”
    “您这样说我便懂了,往后绝不忘记。”小翠捧着杯子,又问,“那丢失的那些人还能回来吗?”
    “这就要看鸡鸣后了,如果时间没有太久,应该可以回来的。”钟言的眉心微微舒展,虽说还有阴兵当头,但可算解决了一桩事。接下来就是如何替秦翎瞒过阴兵了,这才是最主要的。
    作者有话要说:
    钟言:我抓融肉雪的样子,像极了抓宠物小精灵。
    秦翎:呜呜呜老婆怎么还不回来!
    第122章 【阳】融肉雪14
    秦翎睁开双眼,细细地听着外头的动静。方才好像下雪,但又不知道为何一下停了。
    这是他听过的最为怪异的雪声,自小言来到身边,当真有许许多多的事说不清。就好比身下这床……
    自己只是病了,又不是傻了,小言说这床里头是烧火用的洞穴,这怎么可能呢?秦翎不戳破这层窗户纸罢了,总归是床有异样。所有的异样都围绕自己,冲自己而来,所以身上的病当真只是疾病么?秦翎猜不准了。
    但他觉着不是,病得太古怪了。
    忽然,门响了,脚步声轻巧地进来,秦翎赶紧闭上眼,耳边的床帐拉开,那人轻巧上床,越过自己的身体,钻进同一张被子里。
    他身子好冰,像是在外头冻足了,冻满了三天三夜,他紧紧地抱着自己,真像林中不谙世事的小兽,渴求这人间的一点暖意。
    秦翎装作熟睡,不经意地翻了个身,转向左侧。他如今已经能装得很像了,就像睡梦中的人很自然地伸臂抱住被子,将冰冷的人拥了个满怀。又过一会儿他再悄悄地睁开眼睛,还能看到小言头顶被雪花打湿的痕迹。
    有时候,秦翎只希望三更四更漫长无界,别那么快到五更,换他一夜好眠。
    但到了五更后,院里的公鸡还是照常打鸣了,哪怕这时候的天根本没亮。秦翎先起来了,趁着天未亮将鱼儿、泥鳅和乌龟喂一遍,然后拿着经书念了起来。小龟沾了大龟的灵性,这会儿已经会抬头听经了,大龟不仅会听,还会在听的时候闭上眼。
    起初,秦翎以为是自己给它说困了,又或者是它觉着经书无趣,干脆睡觉。可只要他一停,那老龟就慢腾腾地将眼睛睁开了,一动不动地凝视他,仿佛在问,你怎么不接着念了?我还没听够呢。
    当真有趣,秦翎只好继续念下去,等到整本念完,它才带着小龟重新回到水中去。然而那两条小鲤鱼还不认识人,两条泥鳅听经时仍旧烦躁。
    等到秦翎吃早饭的时候,前阵子来院里开土的小花农童花来了,一进屋就着急忙慌地说:“少奶奶!少爷!院子里乱了!”
    “嗯?怎么乱了?”钟言不抬头地问,太好了,想必是那些人回来了。
    “方才小的从花廊经过,听南边吵吵嚷嚷,说是雪堆里躺着几个人。挖出来一瞧,居然是四个小厮和四个大丫鬟,就是前阵子咱们院里丢的。”花童双手比划着,做出一个往外挖的姿势,“也不知道谁给他们埋在雪里了,那么深,好在挖出来之后并无大碍,这会儿已经去请郎中了。”
    “你说的是真的?”秦翎放下了筷子,院里的大丫鬟无故失踪,昨晚小言出去一趟,今日就找回来了,看来两件事必有关系。
    “真的真的,小的不敢撒谎。”童花小鸡啄米一样点着脑袋。
    “找回来就好,我就说咱们院里的丫鬟们不可能随意乱走,必定是玩儿着昏倒了。”钟言作出着急的样子,说了个自己都不信的蹩脚谎话,“可得好好看一看,千万别冻坏了。”
    秦翎则品味着这段毫无说服力的话,看来小言也真的是黔驴技穷了。不知道该如何骗自己,干脆胡乱地骗。
    “对了,只找到他们几个,那位嬷嬷呢?”钟言更关心这个,“小妹院里丢了一位陈嬷嬷,找着了吗?”
    童花摇摇头:“只听着找到小厮丫头,没听见找到什么嬷嬷。”
    钟言听完心里有了答案,恐怕秦宅内……有人接应陈嬷嬷。其他人都还回来了,她也应当回来了,若是寻不见她只能是这个答案,有人提前找到了她,并且将她藏了起来。而藏起她的这人,说不定就是操纵小妹和徐长韶相见的罪魁祸首。
    所以究竟是谁呢?秦瑶刚开始装病就用了这招,到底是谁这样坐不住,非要把秦瑶嫁出去?
    这一上午,秦家的下人们就在忙这件事,何清涟如今管家,自然也会插手。她吩咐一定要请郎中给他们好好诊治,银两由秦家来出,这倒让钟言没想到,还以为何清涟不会管呢。
    不过转念一想,不管她心里如何想,面上还是要做到滴水不漏,毕竟秦家是大家,绝不会让人说出半点儿毛病。
    到了傍晚,丫鬟和小厮都醒了过来,可奇怪的是他们都对发生过的事情毫不知情,根本就不记得这两天发生过什么,钟言没急着让春枝她们回来,而是让她们留在丫鬟们住的连廊房里休息几日。看着琉璃兰花杯内里那团活蹦乱跳的白雪,钟言敲着杯壁,看来这几个人曾经化雪的记忆都被抹掉了啊。
    这究竟是融肉雪干的,还是藏在秦家的那个鬼干的?若真是那个三源鬼,那个人为什么要这样做?又在帮自己了?
    事情越来越扑朔迷离,等到天彻底黑下来,元墨从外头拎进来一个食盒,钟言一看,师兄给自己的点心送来了。只不过今日的食盒里不止是点心,还有一封信,以及一个红色的胭脂盒。
    这是什么?钟言闻了闻胭脂,通体淡粉,看着又不像是粉状,而是油膏,闻着倒是有股暖香,是胭脂水粉的气味。
    师兄这是要给自己添妆?钟言用指尖沾了下,油膏在肌肤上一触即化,从淡粉色变成了透明色。
    都变成透明色了,怎么当胭脂啊?钟言实在搞不懂它用作什么,于是打开了师兄的书信。还未看,钟言不得不感叹一句,鬼和鬼当真有所差别,师兄也是一笔好字啊。
    看完之后,饶是平日里嬉皮笑脸胡闹惯了的人,也是满脸通红。钟言面红耳赤,字字默念,只觉得每个字都认识,却一下子读不懂了,可通篇读下来已经有了画面。原来这膏体不是添妆用的胭脂,而是男子圆房所用的香膏。
    男子……圆房……钟言身体里的阴血都要沸腾了,一下子额外口渴,恨不得一头扎进冰凉的山川当中。手指还捏着信纸,指尖都要将薄薄的宣纸烧出几个洞来,眼皮子还跟着捣乱,着急地跳了好几下。过了一会儿钟言反应过来,大口大口地吸气,头脑清明不在,眼前瞬间看出了新的境界,一下子开了世面。
    师兄果然是师兄,他懂得真多。
    这颜色好看的油膏居然是用在男子那里的,那里……不行,心口的慌乱劲儿又来了,钟言捏着信纸在屋里踱步,从这头走到那头,再转个圈走回来。余光当中就是他们成亲的大床,拜天地那日,床帐上还贴着大红的囍字。
    那天还有龙凤蜡烛,还有合卺酒,红盖头,只是天不遂人愿,当时的秦翎命在旦夕,自己也没想长久地留在秦家。
    日子过了半年,钟言再想走也是不可能了,他的心都扑在这里,扑在一个人的身上,无论如何不能放下。只是他们真的要圆房了,钟言却怕,毕竟自己的身份还是女子,怎么能够呢?
    “少奶奶,您在里头吗?”小翠忽然在外面叫。
    “啊?哦!在!”钟言吓得连忙将信件扔进火炉,看着它被火烧成灰飞烟灭才放心。手里这东西……他左右地找,四处张望,最终还是选择藏在首饰匣子里头,不知何时才能用上呢。
    “什么事啊?”钟言拍着脸出去。
    “您的信。”小翠递过来一个信封,上头没有字,只有桐油味。
    是福寿堂的张炳瑞,钟言收了信,忽然见小翠直盯着他的脸看。
    “怎么了?”钟言怕她看出什么来。
    “您的脸怎么了?”小翠看了又看,“面颊上……特别红。”
    “哦……我刚刚自己拍的。”钟言赶紧再拍两下,好在自己提前做了准备。
    夜晚他再次出行,这回谁都没带。张炳瑞开了门,让人迎进福寿堂内:“少奶奶!尸首回来了!”
    “回来了就好。”钟言心想清慧和尚办事还挺利索,不仅降服了尸首,还真给下了一道令,让尸首自己找回来了。
    “回来就一直在土坑里躺着,看着和之前无异。”张炳瑞带他朝后面去,“我派出去的伙计也回来了,说这人生前没和别人结怨,不是冤死鬼。”
    “这就好,我最怕的就是他死前有冤屈而不能说。”钟言跟着来到了后院,只见土坑里躺了一具尸首,就是那日跟随他上山的,“怎么病死的,查出来了吗?”
    “查出来了,是风寒。”张炳瑞说,“家里就只有他了,也是可怜人,没人给收尸。”
    “唉。”钟言叹气一声,或许是自己夫君身子弱,他听到别人生病而终,心里酸得很。如果自己不在,秦翎短短的一生也会结果在“生病而终”这四个字上。
    别看这人这么大的个子,病来如山倒,钟言见过不少人,比这人还要强壮,最后败给一场风寒。不知往后有没有这样一日,生病了便有对症的药丸来吃,风寒再也不会夺取人的性命,哪怕高热不退都有的治。
    “现在这尸首咱们怎么办?”张炳瑞这时候问。
    “我今晚带走。”钟言回答。
    “今晚?这么急?”张炳瑞是怕大少奶奶拿不动。
    “急啊,今晚就必须要。”钟言并不是开玩笑,阴兵都找到秦家了,收秦翎的魂魄是迟早的事。他让张炳瑞找来一个裹尸袋,要白麻布所做,而后将尸首装在里头,最后背在了背上。但背住的一刹那,钟言半回过头:“今日我带你走,便是给你收尸,一年后给你找地方入土为安。只是这年我用你给我夫君养息,要你在大棺材里躺一躺,若有不愿,你记住入我梦来说,不许去找我夫君。”
    身后的尸首自然不会回答他。
    “走,随我去吧。”钟言说完这句便轻轻蹬地,轻盈的身子带着一具尸首翻出了福寿堂的墙。
    这一路,只有一人一尸,钟言喋喋不休。
    “你放心,你的尸首这年都不会腐烂,到时候给你下葬都完完整整的。”
    “我夫君是个好人,还是一个读书人,只是被恶人所害,无奈之下才出此下策。”
    “秦家的大棺材奢华无比,你躺进去绝对不会委屈,就是枕头有些不舒服。”
    这些话,钟言确定尸首一定听不到,但还是憋不住想要唠叨。到了秦家的墙外钟言再次背尸翻墙而过,没发出一点声响。
    秦宅内仍旧有人走动巡夜,可这都难不住他。钟言背尸绕过后厨,穿过了冰窖,再次抵达那扇黄铜包金的大门。他没有钥匙,只能再次翻墙头,不知不觉间额头冒出了汗水,这一路当真不易。可一想到那病秧子还等着自己回去,钟言不自觉地加快了动作,落地后直奔大棺,终于,将这具来之不易的尸首放了进去。
    单单是放进去还不行,钟言从袖中翻出一张墨色符纸。
    纸上用金粉混着朱砂提前写好了秦翎的生辰八字,当着尸首的面烧成了灰,最后将灰烬混上自己的阴血,在尸首的眉心点了下,剩下的全数倒入尸首的口中。
    倒完了,钟言将食指进入尸首的口中,沾了一些出来,先右后左,点在了尸首的眼皮上。随着最后一下点完,尸首的胸口开始有了起伏。
    死还是死着的,仍旧没有呼吸吐纳,但胸膛的起伏说明这事已经成了,这尸首从此就是秦翎的替身尸,这一年它躺在棺材里头,能帮秦翎避一避阴兵。
    只是阴兵没有那么好对付,单单是一具替身尸不行,最多是不让阴兵那么频繁地找秦翎罢了。钟言用力将棺材盖上,洗了手回去,思考着再给秦翎去哪里弄几重保障。
    也就在此时此刻,天幕闪了一个白闪,却没有雷声。钟言心知肚明,这是天罚快来了,老天知道有人逆天而行。
    接下来的几天,钟言总能察觉到天空打闪,有闪而无雷,这便是天然中的不自然。眼瞧着过年的日子越来越近了,钟言实在没有办法,选择在一个傍晚打开清慧和尚给的锦囊,里头装着一个小纸卷,拆开一瞧,里头是清慧的字迹。
    他的字迹就和他本人一样,横平竖直,并无半分炫技的成分,只是用心写字而已。说不上好看,但也不难看。
    [福祸相依一世,真假虚实一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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