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18

暗号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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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沉迷你的诱惑
    小六,小学六年级。
    这年纪,刚好是会在黑板上画支小雨伞,伞下写上两个人的名字,四周围绕爱心,开始说谁喜欢谁,谁暗恋谁,谁要跟谁在一起。
    那一年,天堂横扫全台,玩天堂的同学常乐不可支的告诉我,练女角不知骗了多少人、道具卖多少钱。
    当然也有奋发向上的好青年!埋头苦干跳入书堆,为了迎接国中入学的智力测验,一三五才艺班,二四六国中先修,忙得不可开交。
    而我的父母亲,超级忙。妈白天都要上班,晚上还得去跑客户;爸在上班之馀,晚上也得应酬。
    而我也很忙,忙着与电脑交陪。
    我唯一的小学六年级,在网路游戏及死党们的陪伴下荒无的度过。
    爸妈在小五的时候分居,因为这个缘故,我看起来比同年龄的小孩独立一点,我不知道为什么有些人觉得我成熟。其实,我并不成熟,什么叫作成熟我也不懂。
    你说是感觉吗?那也太牵强;你说是想法吗?那成熟的定义又在哪呢?在环境的逼迫下,很多事情逼不得以,成熟是心理时鐘跑得快了,同学没有与我类似的家庭情形。
    之所以线上游戏是除了学校外,属于我的第二天堂,或许在网路里,我找到跟我一样的人,觉得这世界跟我有话聊;或许在网路里比较快乐,我说的话有人听得懂。有数不清的或许,数不清的模拟想法,答案是什么,不想探讨。
    小一那年,第一次用电脑,那个年代没有宽频也没有无线网路,家里有一台电脑,又有数据机算是很高级。有一次,在台北工作的大伯送我一套幼教软体,开机关机移动滑鼠,对我来说都是一件令人兴奋的事情。
    尝试新鲜事物,对任何人来说都是有趣的吧?
    不知不觉地,我开始对角色扮演的游戏有兴趣,在看过叔叔玩了天龙八部、侠客传、神雕侠侣之后,我也沉溺在武侠世界中。
    『仙剑奇侠传』是我第一次玩的pcgame,有模有样的学着叔叔,用小小的手掌握着滑鼠、点选游戏、翻秘技,还用了游戏修改大师……最后,用不死的外掛打败了最后一关的魔王,魔王死的煞那有莫名的成就感涌上心头。
    真正学会上网是在小三,同学约我上yahoo聊天室,到了小五,接触了生平第一个网路游戏『金庸群侠传online』。
    我并不是很迷武侠小说,幼小的心里以为『射雕英雄传』、『神雕侠侣』、『鹿鼎记』这些小说不过是电视剧。
    有段期间tvbs播出一系列金庸小说改编的八点档,每当八点一到,电视传出片头曲,爸爸、叔叔、姑姑、大伯不约而同,从四面八方出现。
    他们有秩序的坐在客厅、目不转睛的盯着电视、随着故事情节的高潮起伏,你会看到他们忽然地手舞足蹈。
    「杨过,小心阿!」
    「该死的全真臭道士。」
    「不要欺负小龙女,死老猪哥。」
    他们真的很疯狂,八不得想告诉主角被蒙蔽的真相,或者即将陷入的陷阱。
    「倚天剑与屠龙刀哪个厉害?」小五时的自然课,老师看着班上同学这么问,大家无不露出狐疑的眼光,绞尽脑汁想出问题的答案。
    「是菜刀。」
    老师看见我们面有不屑、蹙眉间又歪嘴笑,停格在一号表情上,补充说明「唉唷~现在这么发达,以前的材料怎能和现在比勒?」
    所以我想那些手舞足蹈的他们,是恨不得从厨房拿出菜刀,跳进电视机里,与那些武林白目对决吧?
    很冷吗,我说的话冷吗?
    如果冷到你了请多加件外套,肛温蛤。
    在说上一句话之前你不觉得冷,却在听完那句话后感冒的,我不会替你负担掛号费的,谢谢。
    后来我会知道金庸的作品是在厕所。
    我们相遇,在一个吃坏肚子的傍晚。我摀着肚子抓着卫生纸,一屁股坐在马桶上露出欢愉的表情,便想起刚才放在马桶盖上碍事的东西。
    是小说!我解闷的顺手拿起翻了几页,才知道原来那些是金庸写的,原来它们的起源不是电视剧,原来那些是武侠小说。
    冲完马桶后走出厕所的那一煞那有一丝爽快的感觉,也为这新发现感到爽快。
    我开始看金庸的小说,虽然那些内容当时的我并不是很懂,至少我知道主角是谁,不会在讨论金庸时说「听说杨过是灵鷲宫唯一的男生耶,天山童姥传授给他的武功里,有招叫作黯然消魂掌真是天下第一奇掌,传说黯然消魂掌可以放生死符,中了生死符的人可是必死无疑啊!」
    嗯,至少至少我不会搞笑到这种地步,我还知道『三隻小猪』,是新成语喔。
    我个人较喜欢天龙八部,为什么?我觉得天山童姥身材矮小模样很可爱。
    一直以来我和网路游戏无缘,风靡国小界甚至全网咖的天堂,我也无动于衷,当时的我只对pcgame有兴趣。
    回想起那一年的那一天,即将升小六暑假,不管刮风下雨打雷闪电,不管晴天阴天雨天颱风天,只要是妈妈有上班的日子,每个早晨,转角那间7-11肯定会不见一个鮪鱼饭团、一罐纯喫茶。
    习惯是一种积累而成的习性、惯性,习以为常。
    暑假的第一天,太阳远远超乎意料中的大,红外线產生的热能很让人冻末条,每天起床的第一件事情,就是到7-11寻找习惯。
    欸,对,不记得有没有刷牙了。现在有在刷喔。
    出门、左转、过马路、走上人行道、遇上警察。
    「妹妹早安,那么早起啊!」十字路口如惯例站着总是满头大汗的警察,炽热的太阳照得他咪起眼睛。硬挤出个笑容想快步离去,该死的红灯还不赶快跳绿灯。
    「7-11,我的早餐,我的习惯,我来吃你囉。」
    我坐在电脑前,正准备拿出习惯时,看见那习惯以外的东西。
    它比pcgame便宜,便宜太多了,好便宜,太便宜了。
    不过我真的想说,那天我一定是没睡饱,我真的没睡饱啦,绝对,否则我不会那么衝动。
    我想,如果我睡饱一点,我就不会这么衝动;我想,如果我不这么衝动,我就不会顺手拿走架子上的东西;我想,如果我不这么顺手,我就不会买下这只要39元的网路游戏。
    一个pcgame的光碟要690元,臭「金庸」你为什么要那么便宜?臭网龙,你为什么要诱惑我?
    竟然使出标示39的低价,引人犯下如此衝动的事情,一切的一切得怪罪你便宜的不让我将你买回家是种罪过,彷彿看见那39元的光碟向我施展媚术,一边招着手,一边对我说着「来啊,来啊!快把我买走呀!」
    唉,沉迷在39元的诱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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