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18

03下标题:乞丐不好惹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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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3下标题:乞丐不好惹哦~
    假若这是诸事不顺后的转机,我可以不要吗?我寧可继续一路衰到掛,唉唉。
    艳阳高照的日子让人心浮气躁,火气也理所当然特别大,什么东西看在眼里就是不顺眼,最好识相点别轻易招惹,要不就准备当砲口下的灰烬吧!抹去额间不断冒出的大颗汗水,我在心里碎碎念着。
    真想赶快回到家把冷气打开,再将温度降到16,如果能配上加冰块的冷饮岂不是人生太美妙吗?我开始幻想,然而现实是我现在不在家里,我人还走在热得会冒烟的柏油路上,这里离我家少说还要徒步20分鐘。
    干!真的很干啊!除了「干」这个字以外我想不到更power能表达我现在心情的形容词了。
    什么?淑女不该骂脏话,我现在是嘴砲女王,可不是什么娇滴滴的淑女,骂个脏话我还嫌太少,而且就算我不骂脏话,谁会觉得我是淑女?不可能嘛!那我还顾那些形象干麻?哼。
    大概再10鐘就到家,难道都没有近路可以抄?就在我这么想的当下,我发现一条小巷子,想想……依悉可以通到我家附近?
    有近路可以抄就要抄啊!现在不适用什么「人生不可以投机取巧」的大道理。我兴高采烈手甩皮包,蹦蹦跳跳往小巷子里走去,有林立的高楼当挡盾牌遮去毒辣的阳光,瞬时凉快不少。
    但为什么越走进里面越觉得这条路没有尽头?该不会是死巷?不可能!本女王的记忆力是不可能会出错的,还是问人看看?才起这念头,旁边就有个声音插了进来:「小姐,请看我可怜吧!施捨给我一点钱!」
    ……谁?是谁!我左顾右盼一会儿,发现在我脚边有个衣衫襤褸、浑身脏兮兮的乞丐,这还不打紧,这乞丐一开口,接连许多声音也跟着传入耳边:「小姐!我已经好几天没吃饭,拜託赏点钱吧」、「小姐,我已经饿了九天九夜没吃东西了」、「小姐,我还有小孩要养啊」排山倒海而来的请求使我乱了方寸。
    等到我好不容易回过神,努力让自己镇定下来,这才惊觉原来我误闯到乞丐巷啊!才想起好久前隔壁邻居面露狰狞叮嚀我:「绝对、绝对不要抄近路!要不你会无法全身而退的哹哹哹。」
    早知道我就该把话听进去,而不是嘴砲他:「就算我想抄近路你也管不着好吗?今天不是愚人节,麻烦不要拿这种陈年老梗来捉弄人。」然后拿扫把把他挥出去。
    标准「不听邻居言,吃亏在眼前」是吧?靠……那些乞丐有的爬、有的走、有的跑,不过他们的目标很一致就是──我!
    叫我拿钱打发他们?我哪有这么多钱洒给这些乞丐啊!
    不管了!不管了!先跑再说!
    这辈子遇到任何问题,我总像现在这样全力以赴,虽然我没办法像全力兔把全力马达开到两百,但我至少也开有他的一半。
    所以,为什么我没办法得到对我而言的幸福?是因为我没全力兔知足吗?
    妄想之际,一个大声的「碰」,我吃痛跌倒在地。
    「小姐……」
    揉着发痛的地方,我望向眼前的男子,深怕他也是乞丐团的团员之一,我决定先拿砲口扫射他:「一个大男人好手好脚不工作只会在这里跟弱女子要钱跟讨饭吃,除了有男性象徵外你还有哪点能证明你是男人啊!」
    我以为话讲这么难听对话应该会知难而退,最好是到屁滚尿流那种地步。
    孰知他面无表情瞟了我一眼,接下来一点也不怜香惜玉将我狠狠推开(刚好命中擦伤处,雪上加霜),蹲下身一一把刚被我撞翻的袋子里头所有洒出来的东西装回去。
    然后,他将袋子打死结揹到自己身上,冷冷对我说:「一个女人只会在这里不分是非大声嚷嚷,除了有胸部外你还有哪点能证明你是女人,嗯?」
    「你……」准备回嘴,对方又毫不留情打断:「还有,我不觉得捡资源回收拿去变卖有什么错,让开。」
    我瞠目结舌看着他渐行渐远的背影,哑口无言,也忘记伤口隐隐作痛。
    当下我想到的是:这是我第一次回不了嘴耶……要不要比ya拍个照纪念一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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