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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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除了萧锦瑟换了睡姿, 越迷津甚至连动都没动。
    秋濯雪走过来静静躺在他身边,一小撮头发被水打湿了, 正好落在越迷津的脸上, 他忽然出声道:“你夜半出去, 总不会是去游水的吧。”
    他将声音压得极低, 隐隐约约地听不仔细, 秋濯雪轻轻一笑,侧过身来想看看越迷津脸上的那道伤口, 可惜房间里还是暗沉沉的,大概能看见人的轮廓,可想要看清细节就不易了。
    秋濯雪并不勉强,只轻轻道:“你猜猜看?”
    越迷津声音冷淡:“这还用得着猜吗?你一定耐不住好奇心,偷偷跑去风波门打探情况了,都听到了什么?”
    不知是不是声音太过波澜不惊,越迷津有时候的口吻,总像是大人在训斥顽童一般,他本人似乎对此毫无自觉。
    “这么聪明呀。”秋濯雪也不恼,低声道,“那再猜猜看,我都听见了什么?”
    之前对秋濯雪的行踪猜测尚且有迹可循,可猜他都听见什么,这就直接进入能掐会算、信口胡诌的阶段里了。
    越迷津仍然是面不改色,直面挑战:“无非是阴谋诡计,杀人谋利的勾当。”
    秋濯雪又贴过来一些,脑袋垂在他肩膀处闷闷发笑,好半晌才凑到耳边道:“这你就猜错了,我听了一路家长里短。”
    “你摸到人家厨房去了?”越迷津不由得一愣。
    秋濯雪忍俊不禁,也不多解释,只低声道:“我快累死了,先让我睡一会儿,等吃早饭的时候再喊我。”
    他话音才落,人已沉沉睡下,显然的确累得不轻。
    假如换个好奇心重的人,此时此刻只怕抓耳挠腮,痛不欲生,性格好些的,大不了自己瞪眼静等到天明,换做性急的,非要把秋濯雪使劲儿摇晃一番逼着说出前因后果来才肯消停罢休。
    偏偏听到这句话的人是越迷津,他想了想,也从容地闭上了眼睛。
    有些事早一些跟晚一些,对他来讲并没有什么差距。
    老道士曾将说越迷津这样的性子实在过于无趣,逗起来都显得乏味,不过越迷津并不觉得有什么不好。
    好奇有好奇的好处,就像是秋濯雪这样,即便只是好端端地在大路上跑跑跳跳,都会有一箩筐的麻烦倒在他的面前。
    不好奇也有不好奇的好处,就如同是越迷津一般,麻烦见着他都会望而却步。
    两人都睡沉了。
    最后是萧锦瑟端着水盆进来把两人喊起来的。
    秋濯雪只潦草睡了一个时辰,醒来时头痛与醉酒的越迷津不相上下,两人都恹恹地清洗了一番,总算醒过神来,出门吃早饭。
    店主夫妇殷勤周道至极,荒僻小店虽然没有大鱼大肉招待三人,但他们还是竭尽所能,不但将米粥熬得极为浓稠,还搬出了自家的腌菜,新摘了地里的果蔬,唯恐三人不满意。
    其实三人惯走江湖,风餐露宿是家常便饭,热饭热菜已足够三人心满意足,不论怎么说,总比昨天晚上硬得像石头的大饼要好。
    纵然有再多的银钱,只身远游在外,除非随身带着家当,或是跟着一支车队伺候,否则在荒郊野外想吃顿热乎的并不太容易。
    秋濯雪已没有什么可挑剔的了。
    萧锦瑟的筷子则在米粥里寸步难行,他敬畏地看着这碗粥,最后干脆端起来转着边喝,含含糊糊地说道:“我之前走北方海口的时候,吃过一种早点叫面茶,用糜子面糊做的,也就这么稠了。”
    他看起来很放松,也很开心,像是将昨天的事全都忘光了,实在心大得可以。
    这让秋濯雪觉得很欣慰,心大有时候也是一项美好的品质,太容易担惊受怕的人在江湖里是活不久的。
    毕竟紧张、担忧、恐惧都是需要力气的,一个人要是把力气都花在情绪上,难免会忽略很多更重要的事。
    三人都吃得很饱,萧锦瑟抹了抹嘴,搁下碗,痛快道:“两位,我想过了,既然风波门的这群人一晚上都没找过来,不管他们是没查着,还是打算赔罪,我都不大关心。若无其他要事,咱们就在此分别吧。”
    萧锦瑟的武功算不上太强,一人远游江湖,靠的自然不单单是这身本领与经验,还有他尚且算得上灵活的脑袋瓜。
    在萧锦瑟最初的设想里,事情本该是这样发展的——
    他救下这两人后,将那群贼人赶尽杀绝,不留后患,所谓路见不平拔剑相助,事了拂衣去,做一个潇洒无比的游侠。
    然而现实是——
    这群贼人不但是风波门门下,风波门还仗着人多势众,出动了百余人杀人灭口,自己想救的这两只肥羊居然是以一敌百的绝顶高手,倒是自己侥幸靠他们二人保住了一条小命。
    其中一位高手杀人不眨眼,被百人围攻只受了脸上一点皮肉伤,硬是没有一个人能沾到他的衣服边,看起来相当危险。
    而另一位轻功极高的绝顶高手还曾经含情脉脉地看着自己,而且相识的短短半天之内,就表达了对自己的异常欣赏跟谆谆善诱的耐心。
    萧锦瑟深思熟虑了一番,半点没感觉出来自己都做了什么值得让人欣赏的事,除了不自量力,似乎就只剩下不自量力。
    行走江湖最要切记的一点,就是无事献殷勤,非奸即盗,此人出手颇为大方,一粒金豆子说抛就抛,想来不是图财。
    不是图财,那就是图……
    倘若秋濯雪年纪稍微大一些,萧锦瑟也就当他是当世高手起了爱才之心,偏偏他看起来年轻风流,与自己相差不大。
    萧锦瑟虽觉这么臆测救命恩人委实不好,但这年头的江湖,连男人都已经不安全了,想想烟波客的桃花债就知道了。
    因此他觉得还是该抱有些警惕之心的。
    至于那几个贼人,要是单单他们几人,萧锦瑟还不放在眼里,可是现在已引出了更大的问题——风波门。
    风波门人多势众,硬拼显然不行,只能智取,可萧锦瑟很确定自己的智谋还没有高到能掰倒整个风波门的地步。
    真送上门去,只能是两个结果,一个是脑袋掉了碗大个疤,另一个就是被认出身份来,风波门的门主白天南连夜发信,让他老爹上门来领人。
    不管是哪一样,萧锦瑟都不是很想要。
    世事实在变得太快,因此萧锦瑟仔细想了一番,最终觉得还是三十六计,走为上计。
    闻言,越迷津的筷子微微一顿,他脸上的伤疤已开始愈合,不像昨天晚上看起来那么吓人,被朝阳一映,看起来只是道艳丽的红痕,目光扫过萧锦瑟,忽然道:“走得这么急,你被吓到了?被谁?风波门还是我?”
    人在遇到小的危害时,总是不吝啬伸出援手,可一旦危害变大,许多人就会选择明哲保身,这是再正常不过的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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