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阅读30
/p
/p
经学会如何控制情绪,在任何时候只要他想,就能面不改色。
但是他克制不了心跳的加速。
“真的吗?你记得我?”
说出的每一个字,都像滚烫的烙铁,让他的喉咙燥得难受。他两颊飞快染上红晕,激动和欣喜交织。
直到,陆尽洲缓缓开口,一字一顿,道:
“见义勇为,品德高尚?”
……
有长达三秒的时间,温以遥忘了呼吸。
一种来自骨子里的尴尬开始蔓延,原本激动的笑容凝固起来。
消化完这八个字,温以遥悟了。
陆尽洲是陆尽洲,反派们是反派们。而他是傻逼。
见他表情奇怪,陆尽洲问:“不是?”
温以遥嘴角轻微抽搐:“是,是我。您记性真好。”
他不知道该不该高兴,至少陆尽洲能认识他这么个三十八线糊咖。
就是不知道,举着锦旗的那张照片能不能给自己的偶像留下一些体面的印象。
温以遥咽了咽唾沫,想尽快离开这个让他尴尬的氛围,于是大跨步迈开。
结果因为转身得太急,不小心踩空了一个石阶,下意识地伸手要抓身旁的人。
在他的手指和陆尽洲的衣襟相距0.01公分的瞬间,陆尽洲下意识地抬手,但最终却只是蹙着眉侧开了身子。
温以遥那一瞬间想的是:他躲得好敏捷。
然后抓了个空。
所幸他自己平衡感还不错,没有跌倒。
站起身后尴尬加重,温以遥摸着自己滚烫的耳垂,低头对陆尽洲说了句:“虽然说出来你可能不信,但我还是解释一下,来这里偶遇不是我设计的,刚才跌倒那一下也不是装的。其他没什么要说的了,祝你,呃,用餐愉快。”
随后跑开,速度之快,一眨眼就消失在陆尽洲视线里。
——
“那个小爱豆有没有对你做什么?都怪我,注意力全被他那个经纪人分散了,完全没注意到人溜了进去。我必须要好好查查那个女人,太晦气。”
风见微好不容易把方枰赶走,心情很是不爽利。
在圈子里混了这么多年,她已经很久没有遇到这种近乎无赖的人,最后连餐厅经理都出面了,方枰才不情不愿地承认自己的确没有预约。
风见微坐下后,一边喝着冰水去火,一边道:“所以下次还是得带保镖,现在娱乐圈的新人不知死活的太多,也不知道他们从哪儿得到了你的行程,这太危险了。”
陆尽洲最近不时会有头疼或精神恍惚的毛病,今天有加重的迹象。
风见微说着话,他便抵着眉心,没有回答。
风见微看他脸色不好,以为他是被那个小明星烦到了,于是火气更大。她也不吵陆尽洲了,放下水杯后拿起手机,兀自打了个电话。
“小桐,你帮姐去查一个人,包括他的经纪人在内,所有的资料,能查到的都给我。名字?嗯……好像是聚辉传媒的一个,叫温以什么的艺人。”
陆尽洲在一旁随口道:“遥。”
“对,遥,温以遥,是这个名字,你现在就去——”
风见微顿了顿,古怪地看了一眼陆尽洲,随后继续对电话那头道,“就去查他……糊咖?我当然知道是糊咖,但这种小公司的小艺人,胆敢买尽洲的行程,他们就得为此付出代价。”
风见微放完狠话后,挂了电话,幽幽看向陆尽洲。
她好奇:“你怎么知道他的名字?”
“小赵给我看过热搜。”
“然后你就记住了?”
陆尽洲面无表情扫她一眼:“不然?”
“你记得你上一部电影的搭档女演员叫什么名字吗。”风见微挑了挑眉,颇有些跟他抬杠的意思。
没想到陆尽洲还真的沉默了。
“看!”风见微一拍大腿,道,“你连合作拍摄半年的演员都记不住名字,却能记住一个不入流的小明星。为什么?”
陆尽洲的呼吸略微一沉。
他脑海里不禁闪过刚才温以遥将要跌倒时的样子。
陆尽洲总是抗拒和人接触的,对于所有人的靠近,身体都会下意识地避开。
可温以遥向他伸手的那一瞬,他竟然想抓住他。
为什么?
陆尽洲还没想到答案,就听风见微说:“他到底干了什么让你这么记恨?光是绑定你上热搜应该不至于,毕竟每年碰瓷你的人那么多……”
“难道,他给你塞酒店房间小纸条了?想方设法往你怀里扑?还是抱着你腿哭着求你炒绯闻?”
这些事,此前陆尽洲都遇到过,风见微难免会往这上面怀疑。
但想到温以遥和他对视时,明显羞臊的脸红耳热,陆尽洲便勾了勾嘴角,说:“他应该不敢。”
——
这顿晚餐是原本是周孟什约的陆尽洲,但最后抢着结账的却是风见微。
“周导,大家都是VIP,谁也别跟谁客气。您要是觉得非想请客,改明儿咱们又约。”风见微很会四两拨千斤,随便两句话就掌握了主动权,拿着卡出去。
她是专程留出空间给两人谈话。
“真不愿意来?”周孟什没头没尾地这么一问,“是不是觉得客串演出配不上你这影帝的身份?”
被质问到头上,陆尽洲也不急,给周孟什满了杯茶,才说:“不合适。”
“好小子,你是第一个敢质疑我眼光的人!”国际名导被这位冷心冷面的影帝给气笑了。
但笑了两声,却叹气,道,“我当然知道不合适,大不了,为你改剧本……尽洲,你还不知道我?要是能找着合适的,我也不来难为你。”
这个客串的角色,戏份不重,严格说起来,甚至连配角都算不上。
但他偏偏又是整个故事的点睛之笔,是不能被砍掉的存在。
从最初筹备的时候,周孟什就很清楚,不仅要找能演、会演的人,还要找有这个条件敢演的。因为这个角色顶着太多设定——
要外形模糊性别,不能太过阳刚但也绝对不能娇媚。要出场便惊艳,是世界观里最耀眼的存在,但不能俗,不能妖。
周孟什前前后后试镜过上百个男演员,很多人能演出情绪,但试妆不尽人意。有人外形尚可,但因为脸部动刀太多,一上镜僵硬无比,什么都演不出来。
而更多的人,则是既不会演,又撑不起这个角色的造型。
最着急的时候,周孟什甚至想过找女演员,娱乐圈美艳不可方物的女星不少,一出现冠绝全场不难,但她们身上属于女性的魅力太重。
他要找的,是一个男相可以迷倒女人,女相可以迷倒男人的这么一个人。
实在找不出了,周孟什就退而求其次,找到陆尽洲——陆尽洲虽然完全和美扯不上关系,但他能保证,一出场,周
/p
/p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