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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职艺术家 第225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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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麦童是土生土长的齐省人。
    秦齐合并之后,作为幻想小说爱好者,麦童自然是阅读了很多秦省的幻想大作。
    因为秦省优秀作品太多了,而且都很精彩,看的麦童欲罢不能。
    所以麦童并没有来得及看楚狂的小说。
    不过网上有很多秦省读者都对楚狂推崇有加,似乎这个楚狂真的有点东西。
    所以麦童已经打算拜读一下楚狂的作品了
    恰巧,麦童看到了银蓝书库对于楚狂新书的宣传。
    了解一个作者,当然要通过他最新的作品。
    所以麦童得知楚狂要发新书之后,没有去买楚狂过去的作品,而是对他的新书存了几分期待。
    麦童想要看看这个秦省的这个楚狂到底多厉害。
    结果……
    还没等到这本名为《鬼吹灯》的作品正式发布,麦童只是看到宣传中提到这部小说的题材,就已经开始失望了。
    竟然是恐怖悬疑!
    楚狂不是秦省很有名的作家吗,他怎么写这么冷门的题材?
    这就是秦省畅销作家的作品?
    说实话,麦童对这个题材一点兴趣都没有。
    但或许是秦省网友对楚狂吹的太狠了。
    虽然对楚狂的新书题材完全提不起兴趣,但六月一号正式发售这一天,麦童还是鬼使神差般购买了一本楚狂的新书《鬼吹灯》。
    不是对书感兴趣,而是对人感兴趣。
    秦省读者在网上,对楚狂的评价太高了,高到麦童忍不住好奇这个人究竟厉害在哪。
    然而。
    刚刚翻开《鬼吹灯》,麦童的脸就黑了。
    “第一人称?”
    堂堂楚狂,水平就这?
    麦童一直认为,第一人称是最出戏的写作方式。
    他曾经试图强行阅读第一人称的作品,但看了几章还是忍不住败退了。
    从那之后他再也没看过任何第一人称书写的小说。
    市场的反应也证明了,第一人称是不受欢迎的。
    百分之九十九的火书,都是第三人称创作,比较上帝视角。
    光从这一点,麦童就想给《鬼吹灯》判死刑。
    但这书好歹是花钱买来的,麦童撇了撇嘴,按捺内心的抗拒,继续看了下去。
    而这部小说的设定和剧情,也在麦童的眼前,徐徐展开……
    【发丘、摸金、搬山、卸岭,此为四大盗墓流派。】
    【人点烛,鬼吹灯。】
    【进入古墓之中先在东南角点燃一支蜡烛才能开棺,如果蜡烛熄灭,须速速退出,不可取一物。相传这是祖师爷所定的一条活人与死人的契约,千年传承,不得破。】
    【鸡鸣灯灭不摸金。】
    【寻龙千万看缠山,一冲缠是一重关;关门若有千重锁,定有王侯居此间。】
    刚开始,麦童翻的很快,囫囵吞枣一般。
    就像是看教科书一样,因为兴趣不足,所以看得很敷衍。
    但当白纸人之类的剧情展开,还有盗墓的规矩与设定被作者层层剖析的时候,麦童逐渐被吸引了。
    “有点意思啊。”
    他挑了挑眉,继续看。
    时间,一点一滴的过去。
    当看到故事并入主线,正式来到胡八一的视角时,麦童的眼睛微微瞪大了几分,翻书的速度,竟是慢了下来。
    “粽子……”
    “摸金符……”
    “奇人分金定穴……”
    “十六字阴阳风水秘术……”
    故事从精绝古城第一次提及开始,主线就已经清晰起来,就好像一棵大树的主干一样,一点一点向枝叶蔓延开来。
    引人入胜!
    随着故事的延伸,麦童彻底痴迷了,他回想起网上那些秦省读者对楚狂的评价,内心第一次产生了强烈的认同感……
    楚狂,太厉害了!
    这部小说,看似吓人,其实囊括了历史地理人文乃至易经八卦,作家肚子里有货才能写出来。
    因为……
    写这种书,需要有惊悚作家的想象,历史作家的底蕴,侦探作家的逻辑,心理学家对人性的把握,土木工程学家的知识,政治家的敏感,地理学家的功底,最重要的,还要有源源不断的超棒灵感!
    盛名之下无虚士。
    这些楚狂都做到了!
    最神奇的是……
    楚狂描写的盗墓场景!
    他书写的地下世界太奇思妙想,太光怪陆离,惊悚恐怖的氛围中带着强烈的精神刺激,引发了麦童无数的想象!
    人物形象也非常鲜明。
    平时胡诌八扯关键时定乾坤的胡八一。
    身手矫健见识不凡正直普世的雪莉杨。
    贪财恐高却义气深重枪法卓绝的王凯旋王胖子。
    派系,绝技,黑话,年代感,样样俱全,明明荒诞却格外的合理,甚至还有唯物主义的剖析和解释穿插其中,让人不至于觉得作者在胡编瞎造……
    这个世界,几近真实!
    惊悚刺激,恐怖悬疑,神秘诡异,还带着几分解密的推理感。
    这和麦童想象中的恐怖悬疑完全不同!
    甚至于,把这部小说放在“恐怖悬疑”分类都是一种错误。
    这分明是一种新流派。
    这是市场上没有过的……盗墓小说!
    “粉了粉了!”
    麦童的心情,变得激荡无比!
    之前他很嫌弃第一人称,但小说一路看下来,他却忽然觉得,第一人称没毛病啊!
    盗墓小说就是要用第一人称来提升代入感嘛,就像是自己也进入故事一样!
    这样的沉浸式体验感,是第三人称无法赋予的。
    换言之,如果作家的笔力够牛,第一人称也能写出花儿来!
    此时。
    天已经黑了。
    不知不觉中,麦童看了整整一下午。
    他回过神,才发现自己脖子有点酸酸的,眼睛也有些涩涩的。
    不过此时,小说第一卷也快看完了。
    麦童看书的速度,在读者中算是数一数二的快。
    而在差不多时间内。
    银蓝书库的编辑们,却在紧张的盯着网络,等待《鬼吹灯》的第一波反馈。
    “应该不会有问题吧?”
    “虽然小说的画风不太青春幻想,但这年头,故事精彩不就行了吗……”
    “我是担心读者接受不了第一人称。”
    “第一人称大家都接受不了,但凡事都有一个适应的过程,你们不觉得这书看着看着,也就忘了第一人称这回事吗?”
    “是的,看到后面我已经沉迷了,哪里还在意什么第一人称。”
    “……”
    随着编辑们的讨论,网络上逐渐出现了《鬼吹灯》的反馈。
    第一波读者,终于出现了。
    小时是早上七点钟正式发售的。
    此时距离《鬼吹灯》发售到现在,已经接近十二个小时。
    看书比较快的读者,在十二个小时内,把《鬼吹灯》的第一卷看完是没有问题的。
    甚至不需要看完。
    这本书只要看了一部分,其精彩就已经呼之欲出了,足够所有评价都言之有物。
    一直盯着官网的编辑们,终于陆续看到了读者的评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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