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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94章 念卿念卿,都枉顾了春夏秋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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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念头如平湖,躺覆大地。
    宇文千古落手在腰间,那里系着一个红色玉佩。
    玉佩乃是一个小巧的如意,材质是极品战国红,金黄镶嵌血红,当年他锐意如剑,披荆斩棘,于一个狼藉的古都之中,光复家族,鼎立中原,何其风光?
    然那时的他,心中除去万丈宏图,就只有一个女子。
    她叫苏芸!
    这玉佩,正是对方所送。
    苏芸是洛都苏家的人,当年十四岁的她,骑白马游春湖,一颦一笑随风起,醉倒万里长空,也醉倒了正在云仙湖游玩的宇文千古。
    那日的太阳,他感觉格外的亮,以至于失去苏芸之后,万古如长夜,降临在我心。
    那日的风,他感觉格外柔。
    以至于失去之后,再无风月,只有寒骨。
    一晃二十多年过去,苏芸长眠地下,而他苟活在一城繁华之中,头顶王族荣耀,念卿,念卿……
    都枉顾了春夏秋冬。
    几年前,他将宇文家族的地位彻底巩固,鼎立中原,如王似侯之后,便将心中凝聚的恨意,释放到了千里之外。
    金盟至临川,拉拢各大豪门,后来又暗中操纵,上演了一场骨肉相残的好戏。
    当日秦仲达暴毙,他少见的在洛都之中,举办了一场群龙宴。
    门生,巨富,权贵,名流,赏月痛饮,好不快哉。
    更是当空燃放烟花,照亮天地,绚烂好似金秋满地的金菊。
    深爱之人,必然狭隘。
    秦仲达夺走了他的苏芸。
    也夺走了他青春之时,心中最美好的一切。
    这恨意,罄竹难书,隐藏心底。
    若苏芸没死,他念及深情,不会舍得杀了对方丈夫泄愤。
    然苏芸死了,他自当杀念动,夺命来!
    且对于此时此刻的宇文千古而言,杀死一个秦仲达,不过碾死一只蚂蚁般简单。
    秦家虽说是临川豪门,但放在他这个王族巨擘眼中,过眼云烟,一吹便要倏然消逝。
    但让宇文千古没想到的是,对方那个废物儿子,居然重归临川,短短月余上演了一幕幕惊闻!
    若扣心自问,他确实疏忽了。
    早该趁早碾死这个秦未央。
    可惜当年,念及对方是苏芸留下的血肉,心生善念,便放对方离开了临川,谁能想仅仅十年,浪子成龙,俨然成了他眼中的一尊大敌。
    辖地九十万公里山川,冉冉耀眼的绝世将星,就不知苏芸若是健在,是否会为此子骄傲。
    “一切,不予关照,静待即可。”
    宇文千古回道。
    船头的男子闻言点头,没有任何的质疑。
    这帝王之都,耀眼王族,主人都能运筹帷幄,掌控一切,对付一个黄口小儿,即便对方是赫赫战功的疆主,也休想翻盘。
    夜色继续,变得阑珊。
    宇文千古继续垂钓,哪怕根本没鱼上钩,也自得其乐。
    其实,他钩上根本没有饵。
    他钓的哪里是鱼,不过是过往罢了,虽说身边佳人无数,即便一线花旦,都能招手侍寝,但他仍放不下心中的那个苏芸。
    他来此,不过为了追忆当年的痴情罢了。
    这满城的璀璨,都因为苏芸,像是变得空洞。
    他猜得出,秦未央早晚能顺藤摸瓜,将秦仲达的死因查清,自己与对方,早晚也会有一场交锋。
    但他不慌。
    他在等待时机。
    等神武协会彻底入局,与他一起射下这九天玉龙!
    也等秦仲达忌日那天,他几十万雄兵围城,教一教秦未央,什么才是铁血之道,顺便送对方,一家团聚!
    与洛都不同的是,今晚的临川,夜色很好。
    风静,月圆。
    秦未央围着别墅的院子,跑了一个五公里,舒展了一下筋骨,才回了房中,冲个澡后就与林意晚坐在沙发上看起了电视。
    外面,青鸾抱着一只小奶狗出现了。
    铁塔走近,“你抱这玩意干什么?”
    “你不感觉,这么大的院子,没个宠物太无聊了吗?”
    青鸾道。
    “也对,它叫什么?”
    “叫黑子吧。”
    “挺俗,但我喜欢。”
    “告诉主子,要将这条狗如同自己的儿子一样养,别让我失望。”
    “为什么还得跟儿子一样养?”
    “因为,黑子有妈。”
    “谁?”
    “我。”
    “……介意黑子再多个爹吗?”
    “滚。”
    “我就挂名个干爹,行吗?”
    “赶紧,滚。”
    铁塔彻底凌乱在风中……
    天亮后,秦未央让周少杰安排,寻了一个做殡仪馆生意的朋友,还真开始改建碧江健身会所,连一丝遮掩都没,反大张旗鼓。
    五里坡地皮,清理附属物的工作已经完成,此刻数辆挖掘机正在处理土方。
    两者的推进,都将金盟的脸皮,打了又打。
    然不管金盟三巨头如何联系韩月生,对方都没回应。
    毕竟,他现在也是惊弓之鸟。
    根本不清楚,是谁下了毒手,让飞江堂二十名高手,一朝泯灭,在江源分舵强者没到来之前,他哪里也不敢去了。
    徒留下金盟一群人,颤栗在冬日的寒风中,无依无助。
    鹤馆之中,秦未央仰躺在院角摇椅上,晒着太阳,抱着一只黑背小犬,忽被一阵电话声吵醒了。
    拿起一看,是林意晚的。
    接听后,对方少见的撒个娇,求了他一件事。
    作为老公的秦未央,自是点头就答应了,只是眉头不由皱了皱。
    犹记的当年他见过林意晚的表妹杨欣然,是个极其高冷的小姑娘,为人透着一股傲气,虽说举止比吴小宁收敛点,但一句话往往就能呛死人。
    林意晚让他去车站接对方,这个差事,似乎不怎么好办啊。
    念及此女,他不由又想到了林氏家族的林林总总。
    这些年林翰一家,看似保持了书香门第的招牌,实则年景不好,放在整个林家之中看,已经掉队太久。
    林老爷子共计三个儿子一个闺女,老家在临川旁边的晋城。
    晋城虽说不如临川繁华,却商贸发达。
    这些年林翰的大哥二哥与小妹,依靠外贸生意,赚的盆满钵满,唯有他顶着才子名号,实则过的不咋地,每年家宴都是被奚落的对象。
    看时间,又快到林氏家宴的时间了。
    林翰一家人现在得了秦未央的照顾,接盘了诸多花江会的资产与生意,财富飞涨,哪能锦衣夜行,估计今年要趁这家宴,炫耀一下了。
    犹记的当年他与林意晚大婚,林家人待他的嘴脸,何其嘲讽。
    连带林意晚,都因为自己受了不少委屈。
    今时今日,林翰一家得了造化,而他也官居万里疆主,追封玉龙大司马,就不知这一切若摆出来,林家人要震惊成何等模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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