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刘氏将沈沅的嫁妆还给她后,她便即刻将这些嫁妆全部兑成了银票,而今她的手头大抵能有个八千两纹银。
将扬州的那间梅花书院盘下来后,这些银两还能剩下一半。
而剩下的这四千两银子,沈沅还要另做别用。
她回扬州后,还要亲自跑一趟尽是风月露水情的小秦淮。
她要拿着这个银子,将一个人赎回来。
前世即使她嫁给了陆谌后,也一直存着要将那人赎回来的念头,只是一入了康平伯府,她便是分身乏术。
从前的婆母卢氏也是个刻薄的,她入府后,也一直在拿自己的嫁妆来填补伯府的日常开销,有时沈渝的月钱不够花用,还要到她这处来支取。
沈沅知道,银子再多,也终归是有数的,更遑论伯府的置业并不算多,所以一直禀行着勤俭持家的信条。
可卢氏是应天府前府尹的嫡女,亦是京师本土人,平日的生活也很奢靡,就有些看不上她的管家方式。
还总说,盐商养大的女子,就是小家子气。
可她不知道的却是,扬州盐商的富裕程度,丝毫都不亚于京师顶级的勋贵世家,甚至沈弘量当年娶她母亲唐氏的缘由,就是看中了唐家雄厚的财力。
虽然日子过得艰难,但是沈沅也从来没忘记同那个人的约定,一直想着要将她赎回来,只是前世的她还没来得及回到扬州,就在二十岁的那年死在了庄子里。
如今她重活一世,不必再嫁入康平伯府。
也不必再去用自己的嫁妆去添婆家这个无底洞,倒还真是快意。
这般想着,细雨稍停,沈沅的心悸也登时消失不见。
碧梧一看沈沅的面上显露了笑意,便知她的心疾暂有好转,神情也轻松了一些,便打趣道:“大少爷如果知道姑娘要回扬州,怕是要高兴到好几日都睡不下了呢。”
沈沅听到了“大少爷”这三个字时,神情却显露了几分凝重,随即便对碧梧嘱咐道:“前阵子舅父往京师寄了封信,说表哥现在正在闭关准备会试,为了避免分心,连门房都不出一步,还特意搬到了扬州郊外专心备考。所以我回去的这事,可千万不能让他知道。”
碧梧吐了吐舌,又道:“姑娘,其实奴婢还是觉得,您若能嫁给大少爷,那才是再好不过的。大少爷人虽然愚笨了些,但是对姑娘却是没话说的,说句不好听的,大少爷为了姑娘,可是命都能豁出去的……都怪侯爷偏得让姑娘从扬州入京,不然姑娘这时,怕是都……”
碧梧还未讲完话,却见沈沅竟是拿眼轻轻地剜了她一下。
她即刻便噤住了声。
沈沅收回视线后,便轻啜了口茶水,头脑却是愈发地理智清醒。
她知道表哥唐禹霖对她极好,从前她也想过,或许日后就嫁给他做妻子,平平淡淡地渡过此生。
可她自小便同唐禹霖养在一处,二人可谓是青梅竹马,这么些年了,她对他还是并无半分女子对男子的情思,她只把唐禹霖当成哥哥看。
如果十九年的功夫,都没有让她去喜欢上唐禹霖。
那么婚后,她也很难会对他产生什么爱慕的心思。
经历了前世那段失败的婚姻后,沈沅便想通了一件事,如果她真的不喜欢唐禹霖,那就不要去嫁给他。
否则,这段婚姻对唐禹霖而言,便是极为不公平的。
而她自己,也不想再去勉强地嫁给一个人,去经营一段她不喜欢的婚姻。
——
镇国公府,歧松馆。
陆之昀回府后,便一直在书案前专注地书着公文。
书案上的烛台灯火明亮,一旁放置着两翅皆宽的乌纱帽,男人下朝归府后便径直来了歧松馆这处,连那身挺拓的绯袍公服都未来得及更换成常服。
江丰趁着给陆之昀呈茶的时当,对陆之昀恭敬道:“公爷,沈姑娘托了廖哥儿,说是要给你送一样东西。廖哥儿畏惧您,不敢亲自来送,便让属下转交了。”
话落,陆之昀便撂下了手中执笔。
男人眉眼深邃,低声命道:“拿过来罢。”
江丰便将那个有着精致雕花的梨木匣子小心地放在了陆之昀的手旁,他对沈沅突然要赠陆之昀礼物的事并未多想,只当沈沅是存了女儿家的心思,想对他们的主子再示示好。
他见陆之昀本是神色淡然地掀开了木匣。
可少顷之后,男人那双威冷的凤目,却蓦地沉了几分。
“公…公爷……”
江丰顺势瞥了眼那匣子中的物什,却见里面竟是那三间铺子的地契和权状。
沈沅竟是原封不动地,将陆之昀赠她的铺子都还了过来!
她还细心地备下了三本账簿,里面清晰地写着每一本账,亦将这一月的利得都兑成了银票,也放在了里面。
到底是盐商养大的姑娘,还真是会经营铺子,每一笔账目都理得清晰明了,一看便是个不会出纰漏的人。
可这…这便是要同他们公爷撇清关系的意思啊!
江丰不禁心跳一顿。
亦明显觉出,陆之昀周身散着的气场明显阴沉了几分。
陆之昀到底还是在官场上历练了多年,自是没那么容易做怒,他眸色莫测地将那匣子放在案上后,声音听上去也比平日冷沉了许多:“让你打听的事,都打听出来了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