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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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臂上淡青色的血脉依稀可见,整个人宛如一盏晶莹易碎的琉璃灯。

    每当提起夏花,她就像中国文学里的祥林嫂一样,握着我的手放在自己手心,絮絮叨叨、翻来覆去只念那一句话:

    “你能找到他们吗?能让他们付出代价,还给夏花一个公道吗?”

    夏花的父亲同样悲痛万分,他把能说的话都说尽了,便只是垂着头坐在一边,任凭两道浑浊的泪水冲刷他沟壑纵横的面庞。

    “…………”

    ——听说夏花的母亲身体不好,连药都舍不得吃,一家人省吃俭用才凑足了英才高中的学费。

    ——所以她一定要加倍努力,让全家人过上好日子。

    倏忽间,我回想起了宅男川崎委托迦尔纳转达的话语。

    该怎么说呢。

    这对父母就好像柴薪一样,我想。

    他们甘愿将自身投入炉火,别无所求,只盼望能够稍许照亮女儿前行的道路,让她展翅高飞,前往更加遥远、更加幸福的所在。

    但是,他们燃烧自我点亮的熹微火光也好,梦想中触手可及的美好未来也好,都在那一年漫天纷飞的大雪中熄灭,化为一捧冰冷的残灰。

    他们什么都没有了。时至今日,他们什么也不要,什么也不求,只想为唯一的女儿讨要一个公道。

    如果连这点微小的愿望都无法满足,那我简直是个一事无成的废物。

    但同时我也明白,即使揭发了三条院修平和他那些狐朋狗友的作为,他们当年“身为未成年人”的事实也不会改变。

    未成年人犯罪最大的棘手之处,就在于“他们所受的惩罚无法与罪行相当”。

    这固然是考虑到未成年人心智尚不成熟,基于保护青少年、鼓励他们回归社会这一理念制定的法律,但从另一个角度来说,这条法律中无法反映受害者一方的心情。

    “只是因为未成年就能原谅吗?!那我们呢,我们亲人受到的伤害呢???谁又能赔给我们?!!!”

    ——如此痛哭质疑的家属,迄今为止,我已见过不止一次。

    我很为他们难过。

    但我没有办法。

    其实我刚一迈进病房就注意到,在桐山夫人手边的床头柜上,摆放着一本边角翻翘、被人反复摩挲,早已破旧不堪的《刑法》。

    我可以想象,在过去无数个不眠之夜里,桐山夫妇曾经无数次一条条地埋头查阅,逐字细读,希望从中找到自己渴望的“公道”。

    然而,《刑法》不仅是为了“惩治恶人”,同样也是为了“警示人不再作恶”的法律。所以在刑罚之外,法律始终会为人保留一丝悔改向善的余地。

    即使明知世上有屡教不改、怙恶不悛的犯罪者存在,这条宗旨也绝对不会动摇。

    这就是法律的庄严之处。

    与此同时,也是我们执法者无能为力的悲哀之处。

    因为世界上没有完美的法律。无论怎样殚精竭虑地修缮弥补,始终都免不了会有漏网之鱼。我们不能违背程序正义,只能眼睁睁地看着他们溜走。

    “抱歉。”

    最终我只能抑制着情绪平淡开口,“我保证,我会让他们在法律范围内接受严厉的惩罚,不会让他们逍遥法外。”

    “我知道。”

    桐山夫人像是呓语般喃喃说道,“你们只能做到这一步。即使只到这一步,我也谢谢你,还愿意为夏花做这些事……”

    “您能理解就好。”

    “可是。”

    她忽然话头一转,细若柔丝的嗓音中闪过一道锋芒,“为什么只能做到这一步呢?因为他们年少、幼稚、不成熟,就要让夏花来承担这份幼稚的代价吗?”

    “这——”

    “我知道,警官小姐。我和丈夫兢兢业业一辈子,都是遵纪守法的人。我教夏花与人为善,教她退一步海阔天空,从没想过要与谁过不去……我也懂得给青少年保留改过机会的道理,可是,那些人真的有可能改过吗?就算让他们平安长大,大概也只会成为残忍无情、损人利己的大人吧?”

    “……”

    我无言以对。

    从三条院修平、浅井美弥这些霸凌者的态度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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