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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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摆脱眼镜了!天知道,她有多烦眼镜,不但老往下掉,时不时就要往上扶,而且吃点热的东西那热气上涌,整副镜面全被雾糊住,什么也看不见。
    更重要的,当然是丑了!别人戴眼镜怎么样她不知道,反正她是觉得没几个戴近视眼镜会好看的。
    凌菲云去了服装店,先把衣服给还了,就租这么几个小时,居然用了三百多块,想想都心疼。
    紧接着她又去了趟书店,选了两本中英对照版的国外名着,一本是《傲慢与偏见》,一本是《呼啸山庄》。学习英文现在缺乏的是多开口说英语,以及多看、多写,多运用。
    至于语文方面,她感觉自己的基础知识是足够扎实的了,现在欠缺的还是写作方面。而要提升写作能力,那需要学习的东西就多了,更重要的是它没有一个明确的知识点,只能多看好的文章和书籍,多积累。
    这么想着,她又买了一本《散文合集》。
    贪多嚼不烂,这三本书够看一阵的了,凌菲云离开书店,直奔金山市场。
    金山市场二楼和三楼,有很多服装店。这里的服装不贵,但款式好看,质量也不错。以前凌菲云一家人买衣服,都是在乡下的集市,或者地摊上,款式比较老土,质量还差。
    这金山市场她以前陪柳慧贞来过两次,但自己都没舍得买。
    现在第一次自己一个人来这里,凌菲云吸了口气,迈腿走进了一家店。这店里的老板打扮很时髦,身材也很好。她正在接待别的顾客,见凌菲云只是个小姑娘,长得还挺胖,当即就移开了目光,仿佛没看见她似的。
    凌菲云有些尴尬,也有些无措,她环视一周,发现这店里服装的风格偏年轻时尚,就匆匆走了出去。
    第二家店,店老板和之前一个态度,服装风格同样时髦有余,稳重不足,凌菲云仍旧是看了一眼就出来了。
    第三家店,店主看着长相一般,身材也不像其他店主那样苗条,但是店里的服装很适合凌菲云的需求。
    这位老板也在接待其他客人,不过见到有凌菲云上门,她很是热情地招呼:“欢迎光临,小姑娘随便看哈——”
    这老板的笑容让人感觉很亲切,凌菲云回以微笑,心想做生意还是要热情礼貌一些的好。
    她站在店里,认真地看着店里的服装,然后目光在一件长袖上衣上停了下来。
    店主刚好送走之前的顾客,这会儿笑容满面地走了过来:“喜欢这件呀?”
    凌菲云点头,店主就把衣服拿下来,给她看。
    她也不知道该怎么选衣服,只能摸了摸面料,感觉摸着挺舒服的,而且不是很厚,很适合初秋的天气穿。
    一问价,这个店主还算厚道,要价不算高得离谱,如今的凌菲云经过买鞋事件后,已经学会了讲价,一翻讨价还价后,68块成交。
    然后凌菲云又买了与上衣搭配的裤子,看到这店里有马甲卖,还买了一件马甲。这衣服裤子她是买给妈妈的,妈妈身上的衣服,不是夏天的短袖,就是厚厚的秋装,一个太薄一个太厚,像现在这样的天气,穿哪个都不合适。
    她想着,穿个薄上衣,再配个马甲,没事的时候正合适。需要干活的时候把马甲一脱,也不会热。
    这一整套下来,一共花了两百二十捌,店主给抹了个零头,收了两百二十块。
    凌菲云很高兴,这是自己第一次给妈妈买东西,瞬间就感觉自己长大了,不再只是一味地花父母的钱了。这种感觉,特别的骄傲。
    想了想,凌菲云又跑去男装店,给凌平安也买了一身。自己的衣服倒是没买,虽然系统里还有一千来块钱,但穷人家的孩子,永远都要给自己留条退路,不舍得把钱都花光的。
    一路上,凌菲云的嘴角都是上扬的,与凌美凤的矛盾都暂时忘到了脑后。坐在公交车上,总感觉天空都更蓝了,外面的树木也更绿了,那些熟悉的景色越发显得亲切。
    十七年来第一次,回家的时候是带着点自豪的。果然,人的自信是需要以事实为依据的,再多的纸上谈兵都是空谈。
    第七十三章 看我不打死你们
    回到村里的时候,凌英英正在坪场上翻晒油茶果。远远地见到女儿回来,她手中动作一顿,不由自主地往前走了两步,却又停了下来。
    她是知道女儿去参加那个什么歌唱比赛初赛的,上次在茶山上听到女儿唱歌后,她心里就止不住的升起了一股希望。
    她觉得女儿唱得好,像年轻时候的自己。
    年轻时候的凌英英是个很开朗活泼的性子,爱唱爱跳,学校的各种活动上总能看到她的身影。
    只是后来结了婚,凌平安是不允许她出门的,起先她还反抗,两个人从吵嘴发展到动手,她身上经常青一块,紫一块的。
    那个时候的凌英英是怨忿的,她跑到自己母亲的坟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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