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兵马,由魏胜留守海州,而他则亲自随岳璃前来沂州救援。
所幸,一切还来得及,沂州城里城外都浸泡在血色中,却依然保住了。
方靖远着实没想到,金兵如此悍勇,攻城手段亦是不乏各种重器,昔日降金的人和如今金国科举取仕笼络的人才,已经让他们脱离了原本草原纯骑兵的作战方式,尤其是跟大宋多年来的较量中,同样也学到了不少手段。
过于自信和轻视对手,就会带来如此惨痛的教训。对他而言,这次的胜利,哪怕是击溃了金国十万大军,最终仅有不到万余人逃回河北一带,可沂州城的守军亦损失过半,城中的守备军械和物资消耗得所剩无几,他们若是再晚到一日,或许整个战局的结果都不同了。
他不禁望向西南方,那边,是徐州。
作者有话要说:
其实本想将这一战写的更残酷一点,最后没下去狠手……怕你们拍死我┭┮﹏┭┮
时局艰难,但胜利终究属于我们!我本周的日万也胜利了!感谢大家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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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1、第一百二十一章 生死一线
此时此刻的霍千钧, 也同样望着东北方向,期盼着方靖远和岳璃的到来。
“使君,你再坚持一下, 我们很快……很快就能出去了……”
这是徐州被困的第九天, 城破的第三天。
十日之前, 他和赵士程还是徐州城中最受人尊敬的将军和府君,十日之后,他们形同丧家之犬,四处躲藏,如今藏身在这阴冷潮湿的地窖中, 又脏又臭浑身是伤,奄奄一息不说,还要随时担心被人搜到这里, 断了最后一线生机。
赵士程掩着口轻咳了两声,悄然将掌心有些粘稠的液体握起, 抹在袖口内侧,避免被霍千钧发觉。其实在这几乎伸手不见五指的地窖里, 就算不这样做, 也未必会发觉, 只是他的教养让他本能地想要藏起自己狼狈的一面, 哪怕在无人看到的地方。
“你留我在这里, 自去吧。你一个人,行走方便,等你出去,找到援军,再回来救我也不迟。”
若是一年前的霍千钧,说不定就信了他的话, 这会儿的霍千钧,只是默默地摇了摇头,艰难地咽下一口又干又霉的麦饼,感觉那粗糙的麦粒拉得他嗓子都疼得快说不出话了。
临安城小霸王,莲花舍霍九郎,何曾受过这等罪。
以前的他,要睡最软的床,最香的枕,还要嫌弃帐子上的绣花不够精致,被面的料子不够柔滑……现在身下是潮乎乎的泥土地,旁边是发臭发霉的萝卜和菜干,身上的衣服十天没换过了,上面有泥污血渍还有些乱七八糟他都不愿去深想的污渍。
这地窖,刚进来时,就已经臭得他差点窒息,可他待了这么久过去,居然还没昏迷,可见人的承受能力是远超过自己想象的。
这话,好像是方靖远以前跟他说过的。
那时他们还是临安城里只知风花雪月的少年郎,最大的烦恼莫过于完不成学院的作业和老爹的絮叨,是明天听张三讲的浑话还是听玉娘唱的小曲,晚饭是去丰乐楼吃席面还是去御街吃一条街的小食,那时,天塌下来都有别人去顶着。
而现在,他们长大成人,要成为那个替别人撑起一片天的人。
好累,也好苦。
霍千钧叹口气,努力将已经麻木的大长腿收起来,让出多一点地方来,让赵士程能靠墙躺得舒服一点。
赵士程腰间中了一剑,手臂和腿上还中了几箭,没用什么药,包扎的也十分简单,眼下乌漆嘛黑的一片,又没法点灯,霍千钧只能凭着感觉摸摸他的头,感觉到他的情况不大好,若是留下他不管,只怕前脚走,后脚人就会没了。
“外面尚不知是何情形,我岂能丢下使君不顾而去?要走,咱们就一起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