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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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羚羊们的围观下,狮子们走过去闻闻嗅嗅,四处检查了一番。
    但除了羚羊的味道和痕迹外,并没有发现什么特别的东西。
    “可能是时间太长,导致线索全部消失;也可能是公主说的偷羊贼,聪明地遮挡了自己的气味。”提米举着前爪,一本正经地分析着:“这有点儿难办,不是短时间能查出来的事情。”
    “会是流浪雄狮吗?”安德烈不禁猜测了一句。
    因为如果是鬣狗、花豹一类的肉食动物,通常没必要隐藏痕迹,只有流浪雄狮,在别狮地头流浪和偷猎时,为了避免被地主雄狮发现,才会刻意去隐藏自己的气息和踪迹。
    “不能完全确定。”提米谨慎地回答。
    “我倒希望是。”阿伦有些好战地磨爪子:“最近日子太平淡,早就想找点儿什么松松筋骨了。”
    最后,他们和公主商量了一下,决定来个引贼出洞。
    让公主和康姆、莉莉她们接下来的几天继续放羊,而雄狮三兄弟先假装离开,过后再偷偷潜回来,埋伏一旁,等待偷羊贼的出现。
    接下来的事情就按照他们事先设计好的那样进行着……
    公主带着康姆和莉莉羊,像以前那样带着羊群出门,羊群在她们的看护下吃草,等太阳下山后,天渐渐黑下来后,又驱赶着这群羊回到驻地附近。
    这样规律的生活,过了大约三天。
    第一天是风平浪静的一天,羚羊一头也没少。
    所以,潜伏的雄狮三兄弟,直接趴在草丛中,在暖融融的阳光下,一不小心睡着了,等他们醒来后,在羊群里挑了一头肥肥的羊,美滋滋地吃掉了;
    第二天又是风平浪静的一天,羚羊们照旧安心吃草。
    趴在草丛中的雄狮三兄弟这次没睡觉,但他们无聊地顺手灭了一窝兔子,当下午茶啃得只剩下头骨,晚上又挑了一头没昨天肥,却年纪小、肉嫩的羚羊,美滋滋地再吃一顿;
    第三天,羚羊群暴动了。
    它们一起用蹄子敲击地面,不满地咩咩叫:快让他们滚!偷羊贼不来,他们就快把我们吃光了咩咩!!
    但公主一心要抓偷羊贼,自然不可能就让行动这么结束。
    她让康姆和莉莉去安抚羚羊,发表一些‘这是为了大家以后的安危,为了更长远利益’等等冠冕堂皇的废话,羚羊们愤愤不平,却还是被安抚了下来,耐着性子等结果。
    幸运的是,在这一天,偷羊贼终于行动了。
    然而,偷羊贼的暴露却并非是雄狮三兄弟的功劳,而是因为他瞄上了羚羊群中最高、最壮、最大只,也是最狡猾、最厚颜无耻、最喜欢骂街的一头羚羊。
    它的名字叫本,身上有旋角羚羊(又名大羚羊)的血脉,所以,体型相对较大,浑身都是灰黄色的短毛,偏偏屁股那里全是白毛,导致每次跑起来的时候,都能看到一个圆形的白屁股在前头一动一动,极富喜感。所以,公主一度怀疑,它那么厚的脸皮,很有可能是从小先天缺陷导致被别羊嘲笑太多次,身经百战后,才练出来的。
    可不管怎么说,这头羚羊和公主养的其他羊都不一样。
    因为它是主动找上门的,而且,目的性非常明确,就是想和莉莉羊生小羊羔。
    只可惜莉莉羊被康姆养大,一直有轻微的种族认知障碍症,短时间内不愿意和一头草食动物相爱,所以,羚羊本的追求进度还处在‘努力让自己不被狮子吃掉,取得羚羊群主导权,在莉莉面前混个眼熟’上。
    不过,虽然莉莉羊没有接受它。
    但经过一番努力,它确实(凭借无耻)成功取得了狮子们的关注。
    所以,当熟悉的羊式口音响起时……
    狮子们第一时间反应过来不对,而不是像以前那样,当成羚羊们无聊、普通的咩咩叫
    草原上一望无际,动物们一般都会靠毛色、伏下身子,或者藏在草丛中来进行隐蔽,可一旦进行出击战斗,就再难隐藏起来了,一眼望过去,几乎没什么视觉障碍。
    所以,雄狮三兄弟清清楚楚地看到,羚羊本正绕着圈的狂奔,后头追着一头大雄狮。
    它一边跑,一边凄厉地惨叫着:“厦羊里咩!厦羊咩!有屎杀羊咩!!狮杀羊咩!救命!敲里咩啊!!屎子似了似了咩!快来救咩!”
    居然真的是流浪雄狮来了?
    居然真的有流浪雄狮敢来?
    自觉领地被侵犯的提米瞬间火就上来了。
    他眯起眼,猛地咆哮一声,比阿伦还快半步地纵身一跃,前爪弹出锋利的指刀,张嘴想骂一嗓子,却被那头死羚羊给带偏了口音:“敲里嗷啊!呸呸,什么玩意儿……”他赶忙纠正口音,重新威风凛凛地喊一嗓子:“特么的敢来我的地盘偷猎,想死嗷呜?”
    那头雄狮见势不妙,不得不停下了追逐羚羊的步伐。
    他本在追羊的狂奔中,这时,一个急刹车,身子敏捷地向左一偏,恰好躲过提米的一爪子,身子微微站稳,却不趁胜追击,谨慎地一个转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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