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玄衣失笑。除了啼笑皆非,还有一些说不清的惘然和惆怅。他弯下腰,轻轻地抱住了她,一字一顿道:“我不会忘记你的。”
其实她根本不用特意提这个要求。
只相处了一个多月,在漫长的生命中,这段奇缘显得太过短暂。今后,人魔殊途,约莫也没机会再见面。但是……想要忘记她,真的太难了。
简禾也不提写信的事了,换了一个方向得寸进尺:“要是在大街上见到了我,不能装不认识我,要跟我打招呼。”
“好。”
简禾这才高兴了起来,吸了吸鼻涕,推了他一下,道:“好啦,你快走吧。”
玄衣深深地望了她一眼,走到了门边时,坐在地上的简禾又喊住了他:“喂,玄衣!”
他回过头来。简禾冲他用力地挥了挥手:“能认识你这个朋友,我很开心,再见啦。”
玄衣微一点头,就转身没入了黑暗之中。
人都以为未来很长,总有相见的机会。但其实很多时候,你以为的暂别,差点就是永别。
此后的四年,两人再没有见过面。
简禾随着父亲回到了弁州,与封小夫人、以及她素未谋面的弟弟妹妹住在了一起。只是,因流言之故,也因为彼此不是一起长大的,她同父异母的弟弟妹妹显然将她当成了抢夺父亲的假想敌,关系很疏远。
每逢这种时候,简禾就会格外想念玄衣,想他现在在做什么,回到觅隐了没有,又会想,如果他可以跟自己一起回来弁州就好了,那她不会那么孤单。甚至有些后悔——早知道说再见的时候,就再提一个要求,让玄衣写信给她了。
反正,他那么聪明,总有办法写信给她的,不是吗?
日复一日,年复一年。花骨朵儿抽条发芽,简禾亦逐渐褪去稚气,出落成了艳名远扬的封家大小姐,结识到了外面的朋友。
与玄衣相识的浓墨重彩的一个月,悄然地沉浸到了她的记忆深处,不再被她时时挂在嘴边。
偶尔午夜梦回,简禾都会怀疑,自己十二岁时的那段记忆——阴森的兽牢,俊美的魔族少年,矮墩墩的小怪兽,同食同寝一起打闹的一个月,在山崖下的生死与共,一起分享的半颗糖,以及最后道别时,他答应的“不会忘记你”——都是她因为太过寂寞而想象出来的一段绮丽的故事。
唯有卷起裤腿时,膝盖上留下的疤痕可以提醒她,这不是她的臆想,而是真实发生过的。玄衣也是真实存在过的。
好景不长,来到弁州的第三年冬末,饱受疯病折磨的封夫人与世长辞。对于她而言,这更像是一种获得永久安宁的解脱。
下一年,弁州气候反常,大旱之后又是大涝,爆发出了一场罕见的瘟疫。一片缟素中,封家易了主。少数百姓仍坚守在家乡,更多的人拖家带口,去外地避灾。
至亲不在,就再也没有留下的必要了,简禾整理好了心情,随着百姓的洪流离开了弁州。在外游历了半年,于某处依山傍水的偏远之地,为了拉起两个落水的孩子,简禾脚下打滑,落入了湍急的江水中,一瞬间就被吞噬了。
再醒来时,她已经身处在了一个陌生的地方了。
脑壳一抽抽地酸胀,简禾的胸膛缓慢地起伏着,迷蒙间,听见了两个声音在嘀嘀咕咕,议论着她。
“……这人你是在哪捡到的?”
“顺着江水飘过来的,我看还有气,就给捞上来了。”
“捞就捞,你把她带回来觅隐这里干什么?往河滩一丢不就得了。”
“还不是看这娘们长得好看嘛,过段时间,不是要‘那个’了嘛,留着她绝对有用……”
……觅隐?
简禾气若游丝,昏昏沉沉,忽地一个激灵,呕出了一口清水。堵住的那口气一下子就通畅了,她闷咳几声,睁开眼睛。
这是一个狭窄且昏暗的房间,那两个人见她一醒,立刻将头缩开了。这是一对中年的男女,相貌平庸,眼镶黄瞳——居然是两个魔族人。
简禾一下子就清醒了,警觉地爬了起来。
她落到了魔族人手里?
刚才,似乎还听见了“觅隐”这个地名……飞快地琢磨了一下,简禾被一记闷雷敲晕了——觅隐觅隐,可不就是玄衣说过的他的家乡吗?!
第158章 番外二4
这是什么天赐的缘分, 随随便便落个水, 竟然也能将她冲到这里来!
简禾一晃神。
不,现在不是高兴的时候。
玄衣如今还在不在觅隐都难说, 魔族人又不是个个都像他那么好的。比如眼前这两个人——从刚才听到的只言片语判断, 傻子也瞧得出他们居心不良了。
简禾飞快地朝下一瞥, 嘴角一抽——她落水时的衣裳已被换下来了, 现在穿着的是一袭质感颇为特别的衣裳, 外套是半透明的纱衣,领口还开得特别下,妖里妖气的。幸好身体没感觉出什么奇怪的不适。
衣服都被换了, 那么很自然地, 她游历半年以来,藏在身上聊以自保的薄匕首、蒙汗药等物,也都被收走了。
简禾虽然没有半点修为, 但胜在机灵又聪颖,在外游历了这么长时间,三教九流的功夫学了不少,还真没有吃过一点亏的。虽说她不认为靠自己一贯的手段就能对付魔族人了, 可是连一根簪子、一个耳坠也不给她留下, 这也防得太狠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