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这么危险的、没有定数的性情,简禾很清楚,如果放任自流,让他继续滑落深渊,那么,在若干年后,世间就会多一个名声狼藉的小魔头。她有心教化他,束缚他,自然不会让他下山去闹事。她要让贺熠学会信任陌生人,过上平凡幸福且有烟火气的一生。
贺熠力气没她大,实在挣脱不开,戾气十足地道:“‘怕我怕得要死’才正合我意,我巴不得全天下的人都怕我,最好都不敢和我对视!”
简禾挑眉:“是吗?全天下的人都害怕你,猜疑你、痛骂你、躲着你,身边没有一个可以信任的人,有开心的事情、好吃的东西又找不到人分享,觉也睡不安稳,这样的日子一过就是几十年,不会很孤独吗?”
贺熠倔强道:“我乐得清静!”
“嗯,清静是好事,不过我们都要在这里住下来了,还要吃饭呢。”简禾顺手揉了揉他的头,忍俊不禁道:“你就这么野蛮地下山闹事,有理都变没理了,到时候,一传十十传百,别的商户都不肯卖东西给我们了。我们过年就没有新衣服穿、没油没盐没米……”
贺熠愤懑地瞪了她一眼,没做声。
“就这样说定啦,吃完饭后,我们一起下山去找那个老板。”简禾把那个陶瓷猫从他手里抽了出来,没想到转手时一下没抓稳,陶瓷猫砸到了地上。碎倒是没有碎,可两只猫耳朵间,却出现了一道大裂口。
简禾:“……”
这下可是她自己砸坏的了,没法换新了。转念一想,这道裂口恰好可以让下一枚铜板穿过,可以当做存钱罐。虽然没有塞子,不过,等装满的时候再砸碎、扔掉也不迟。最终,这奇丑无比的陶瓷猫就落户到贺熠的房间去了。
生活中不乏这样的插曲,要长期同居一屋檐下,往后定然还免不了更多的争执。简禾为人处世和贺熠一对比,几乎可以说是南辕北辙,大不相同。
很多与人产生的摩擦,依贺熠的作风,必须计较、必须报复,把对方砸得一鼻子血才满足。简禾却一笑了之,从不放在心上。数不清多少次与她较劲,又每一次都迷迷糊糊地落到了下风。
到了半夜,贺熠才会埋在被窝里,恨恨地骂骂咧咧,给她起了无数个恶劣的诨号,什么“蠢蛋”、“傻瓜”、“被人占便宜还笑呵呵的傻子”,怎么难听怎么信手拈来,甚至还偷偷嘲笑她——养了一匹恶狼还不自知。
这么一个不识好歹的、与他的行事风格完全相悖的傻子,他应该早就不耐烦地踢开她了。每一次,信誓旦旦地决定了要远远逃开,回到从前那种颠沛流离又自由自在、没人管他的生活中,但每一次天亮后,他就会反悔。
这个屋子的地,他扫过。木柜上的装饰品,是他亲手摆的……这个屋子是他的,他凭什么走!
——就是这么让人啼笑皆非的理由,每一次都诡异地说服了贺熠,让他没有一次真的走成。
他的别扭和不忿,戾气和凶狠,简禾一直都看在眼里,又恍若不知,像是从没有察觉到暗涌流动和他偶尔的敌意。
她只是用自己的方式,用温柔而缄默的力量轻轻地抚平了他的尖刺。日复一日,润物细无声地、一点一滴地改变着他,让世间少了一个受人憎恶的恶鬼,多出了一个平凡的少年。
虽说贺熠总是“小禾姐姐”不离嘴,但是两人并不是姐弟的相处模式,而是一边相依,一边较劲,在同一屋檐下维持着微妙的平衡,竟然也透露出了几分温馨感。
转眼,三个月过去了。炎炎的夏日落下了帷幕。一夜秋风起,空气中的燥热消散一空,取而代之的是飒爽的秋意。
贺熠从不喜欢和天岂山的村民打交道。山里的乐子更多,等熟悉了环境后,他就闲不住了,每隔几天就溜出去玩一次。某天,他拎了一只兔子回来,正儿八经地烧了一次饭,将简禾推到了座位上,让她享用。
米饭煮得半生不熟,红烧兔肉则口感绝佳。原本,简禾压根儿就没把他“烧饭”的承诺当真,看到色香味俱全的一只兔腿端到眼前时,她不能更惊讶了。
贺熠将她的反应看在眼里,眼中精光微露,手肘支在桌面上,上半身压前,笑得又甜又得意:“怎么样,小禾姐姐,我没骗你吧?”
简禾赞道:“没骗,真的很好吃。”
说罢,又有点好笑——贺熠他这么小就开始在市井混迹,说不定,他就是那种“什么技能都会一点,还意外地很会照顾人”的类型。
两人大快朵颐,一碟兔肉很快被瓜分得干干净净。简禾用手帕擦了擦泛着油光的嘴唇,好奇道:“对了,这兔子是哪来的?”
“它嘛,是我早上在山涧溜达时抓到的。河里面还有很多大白鱼呢。”
天岂山的鸟禽小兽都爱避着人,往往只在偏僻且陡峭的地方出没。简禾讶然:“我听说它们都藏在很深的地方,挺难找的。”
贺熠满不在乎地道:“可能吧。反正难不倒我。”
简禾笑了笑:“那就好。”
好的不灵坏的灵,今天才说完,第二天就出事了。估计是脆皮兔肉吃得太欢,翌日,简禾的喉咙就隐隐干痛,立刻警惕了起来——她有个定律,轻易不生病,一旦病了,就好得比寻常人慢,还是未雨绸缪、赶紧去抓两剂药吃吧。
贺熠一大早就不见人了,简禾没有多加注意。直到天快黑了,从山下药铺回来时,屋里还是黑漆漆的,一个人也没有。简禾纳闷地放下了药包,出门去找,兜兜转转,才在山涧的一个泥坑里,见到了满身泥的贺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