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18

分卷阅读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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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约50个小县,30个中县,20个大县,除了巨鹿郡的最大的城池,容纳近20万人的鹿城,没有掌握在手中,可真是完美的实行从农村包围城市。
    当初,暴虐弑杀的陈主为了当皇帝,把自己的兄弟姐妹全杀了个干净,致使现在,朱远眼看,他人高楼刚起,眼看他人高楼立起,又眼看他人高楼塌了,真是一出出好戏。
    八竿子出五服的各地王爷也一个个的招兵买马,吹嘘自己的神圣血脉,真可谓,陈失其鹿,天下共逐之!
    *
    其实朱远自己也没想到,这么大的巨鹿郡,只用了不到一年时间。
    他一个劲的故意放慢步伐,再慢点,再慢点,可是,随着占领一个个县城,手底下人才济济,一切都不由自主的推着他往前进。
    老加入的同县萧何如今都掌管一郡的粮草、赋税等要务,其同窗好友尤以文种和伍子胥最为臂膀,管理一郡士兵选拔等兵事,可谓是一支。
    阳县的杨士奇半个月站稳脚跟后,也跟老家去信,弄了个二杨等旁支兄弟辅佐内务,再加上义兄彭越的战功累累,此为第二支。
    第三支就是后来加入的纯粹武将力量抱团,彼此间可谓是惺惺相惜;
    尤以边城出身的横县白起,战县李牧为首,蒙恬,高长恭,斛律光等有勇有谋、智计无双之将领,可谓是真正的从小兵一步步靠着战功成长起来的。
    *
    哎,朱远这次就是因为,巨鹿郡东南方与龙安郡相邻的地界,几股势力袭扰不停,手底下的文人谋士武将都一个劲的撺掇出兵,他这才来草原的。
    经过两年的休养生息,一路快马加鞭,当初荒凉无际、野草遍布的巨鹿郡处处硕果累累、喜笑欢颜,正值秋季大丰收,正是农忙之时,这时候,实在不宜发起战争。
    此时,留在横县的是领着一个营兵马的蒙恬防守,这里没有万里长城,只有以县城墙为防守。
    横县自古就是巨鹿郡最突出一点,可谓是最靠近广袤无际的草原,一墙之隔,截然不同之景象。
    往里是风吹麦浪的广大老百姓劳作图,往外就是群马奔腾、牛羊撒欢。
    面容坚毅,眼神睿智,整个人都透着冷静自持的蒙恬,刚骑马巡逻回来,闻听大帅来到,手心居然立刻出汗,身后的亲兵个个呼吸粗重,更是不堪,毕竟是要见到久违的大帅了啊!
    “第三革命军第一师师长白起麾下,第一营营长,蒙恬,恭迎大帅。”
    “标下**恭迎大帅。”
    朱远赶紧笑道,行了,行了,看你们这一个个累的。
    由于是在城墙上,后面一字排开的新兵蛋子,边敬礼,有幸第一次亲眼见证大帅是何样子。
    可是,乍见之下,还是免不了怔愣一瞬。
    一直以为传闻中的大帅面相普通的话是假的,可是,万万没想到,居然还真如同传言一样。
    乌黑束发,高高的额头,唯有一双乌黑明亮的眼睛最为醒目。
    挺拔直立的站姿,即使个子不高,可是随意站在那里,周身就让人止不住的跪地膜拜之气度;身穿平常布衣,肩上披着半截过腰红色披风,脚下一双厚厚的布鞋。
    可是,就是这样的大帅,就是这样平凡普通的大帅啊·····反倒更让他们心生亲近之感,敬仰爱戴!
    *
    离开横县,朱远拒绝蒙恬的派人陪同,众人可真是好些日子没有尽情的策马奔腾。
    “喝!”
    朱远的坐骑早已换为义渠专门赠的乌孙马,至于原先的杂马留在丹县的家里。
    这乌孙马既善于千里奔驰,又身体修长,俊美勇猛,耐力强大,真不愧是现如今草原里最好的马种。
    想到此,不由想到巨鹿郡以西被统称漠北之地,内有千多个小国,里面应该就有大宛囯,到时候,日行千里的汗血宝马啊。
    哎,不好,这就有点流口水了。
    不过10多里,远远的就看到放养的大小不一的羊牛群落,不远处,就是如同一座城堡的建筑物,其实是由大小不一的蒙古包汇聚在此才显的壮观。
    说起来,这还是一年前,朱远给教的。
    此时的游牧民族,根本还没有住得起,也就是制作出粗略的毡账,来适应自由迁徙的游牧习惯。
    说起这缘分,就真的不的不感慨一句,天意啊。
    一年前,为了士兵们的坐骑一事,朱远带着弟兄们第一次踏进草原,直接往北骑几十里,遇到的就是正内讧的科特亚部。
    当时,义渠的父亲去世,其叔叔一直想取而代之,见哥哥一死,直接当着尸体的面就要把小义渠给杀了。
    幸亏对老头曼忠心耿耿的下属,护着义渠,但还是寡不敌众。
    就在那时候,朱远带着人闯进了嘶喊声,鲜血淋淋的毡账,就看到一个披发的壮汉,手中弯刀正要把一个小孩砍成两半。
    *
    科特亚部的放羊人,远远就感受到草地的振动,立刻下马,把耳朵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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