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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阳王之证 第224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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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就是现在!雷蒙确认了村庄岗哨的人变少之后,一家人从房子里面偷偷地溜了出来,隔壁家的拉克也带着一家人从房屋中出现,拉克也是和年轻的小伙子,他有两个妹妹,父母都已经去世。
    “嘿,拉克,你准备好了么?”雷蒙朝着自己的邻居小声喊道。
    “准备好了!”另一个小伙子拉着自己的两个妹妹,同样准备好逃走。
    “托马斯……”雷蒙回头一看,发现自己弟弟就在身后,而他的母亲却没有出现:“妈妈呢?”
    “我来了!”老母亲背着一大筐的瓶瓶罐罐,那是他们之前扔掉的东西,喘着气:“往哪儿走?”
    “哎呀!妈妈,你还带着这些干嘛啊!”雷蒙生气地大喊道,他抓过母亲背上的大筐,狠狠地砸在了地上。
    “哗!”一大筐的瓶子、罐子、碗勺全部被摔成了碎片。
    “哦!天呐!雷蒙,你知道你在做什么?这是我们家所有的财产了!”老母亲简直不敢相信自己的大儿子居然会作出这种事,她气得嚎啕大哭:“你这个孩子!你爸要是知道你这样糟蹋东西,他会打死你的!”
    “不把这些扔掉,我们迟早要死在逃亡的路上!”雷蒙咬着牙,拉着自己的老母亲和弟弟:“快走!再迟就来不及了!”
    趁着守卫离开去镇压农奴暴动,雷蒙一行人朝着反方向逃亡,他们朝着南方一路狂奔。
    大路不敢走,一行人只敢抄小道。
    一路上的所见所闻让雷蒙和拉克触目惊心,村庄的附近到处都挂着农奴的尸体,成群成群的农奴被处死。
    在微弱的月光下,雷蒙可以发现,有些农奴是逃奴被抓到然后处死,有些农奴则是暴动之后被处死,还有些农奴是饿死。
    无论怎样,结局都是死。
    到处都是混乱,强盗土匪在黑夜中穿梭,雷蒙一行人已经躲过了两波强盗队伍,这些强盗攻击村庄,杀死守军,四处掠夺。
    如果是以前,骑士们会出动,组织军队去消灭这些强盗和土匪们,然而五年前的骑士道战争让领地许多地区的守卫都陷入捉襟见肘的情况,骑士们只能保卫核心地区和关键的大路安全,很多边缘的村庄和小路便成了土匪、强盗、野兽人部落肆虐的乐园,骑士们依然勇敢地和邪恶作战,然而军队数量的不足显然让骑士们不足以保护所有的领地。
    他们只能拼命地逃,向南逃。
    据说南方和北方不一样,那里是圣杯骑士老爷统治的领地,圣杯骑士的美德受到农奴们的信赖,事实上当有圣杯骑士路过的时候,领主老爷们便会收敛一些,不敢做得太过分。
    也许这些圣杯骑士领主们愿意接受他们这些苦命人?
    …………
    就这样,一行人白天找地方休息,晚上赶路,他们沿着亚登森林的边缘南下,逃了两天两夜之后,他们花费了自己最后的积蓄偷渡一条大河。
    几个小时之后,他们进入了一片茂密的森林之中。
    “雷蒙~我走不动了。”老母亲喘着粗气,她倚着一颗大树:“我们歇歇,歇一会儿好么?”
    “该死,我们到哪儿了?”雷蒙见状只好停下来休息。
    两天两夜的疯狂逃命中,一行人已经不知道自己逃到了什么地方,他们在逃亡的途中迷失了方向,贵族们搜捕逃奴的军队倒是少了,雷蒙知道他们已经离开了里昂纳赛公国,进入了别的公国地界,可谁也不知道他们到哪儿了。
    在布列塔尼亚,绝大多数的农奴们一生都不会离开自己的村庄,一般仅有几次机会离开自己的村庄前往别的地方也是得到领主的任命,一旦离开自己世代居住的村庄,外面的世界对于农奴来说就是一片混沌和未知。
    为了躲开强盗、土匪和贵族的巡逻队,他们不敢走大路,为了避免遇到野兽人,他们也不敢进入森林太深。
    “哎呦~哎呦~”雷蒙的老母亲实在是走不动了,她从没有走过这么远的路,现在她的脚肿得厉害,几乎没有办法走路了:“雷蒙,我的儿子,我们要逃到什么时候才是个头啊?”
    “妈妈,别急,来,吃点东西。”雷蒙和自己的邻居拉克取出一些吃的,他们开始烤火,然后煮东西。
    逃出来之后,这两家人反而吃的好了一些,尽管此时已经是晚冬,森林里面依然有些吃的,水塘里面有鱼,森林里面有兔子和飞禽,他们找寻了一颗大树坐下来,几个农奴的衣服都不算厚,他们佝偻着身体,躲在大树下面,吃着饭。
    “哥哥,我冷。”雷蒙的弟弟托马斯缩成一团,难受地说道。
    “坚强一些,托马斯。”雷蒙将面包塞进了弟弟地手中,低声说道:“坚强一些,大家都冷,我们花几天走出森林,就不会这样了。”
    简单地吃了点东西,烧了一些水,一行人准备继续出发。
    幽暗的森林总是让人感到恐惧,在艰难的前进中,几个人甚至不知道天色如何。
    “现在是什么时候了?”雷蒙舔了舔嘴巴,他的鼻子冻得通红,在大冷天中,农奴也只能穿着单衣,外面披着盖了很多茅草的斗篷,他压根就不知道现在到什么时候了。
    “感觉……三个小时?四个小时?”另一个农奴拉克疑惑地说道。
    森林中看不清楚阳光,农奴也分不清东西南北。
    又走了一会儿,两个农奴感觉到不对劲了。
    空气中带着一阵阵腥膻地味道,远处的森林中传来低沉地嘶吼声。
    是野兽人!
    “妈妈!托马斯!是野兽人!快!起来,我们快逃!”雷蒙和拉克对视一眼,脸色刷地变得惨白,他们要如何对付强大的野兽人?他们手里只有几根木棍和两把用来切面包地刀!
    野兽人显然也意识到了附近有人类,对象是几头角兽,它们放出凄厉地咆哮声,然后直接朝着一行人所在之处冲来,这是几头普通的角兽,它们似乎受了伤,但是即使如此,它们依然不是这几个逃奴可以匹敌的。
    连续走了两天两夜的一行人已经非常疲惫,尤其是拉克的两个妹妹和雷蒙的老母亲,才走了两步,老母亲就哀嚎了一声,摔倒在了地上。
    她已经到极限了。
    “妈妈!”雷蒙发现母亲摔倒在了地上,他下意识地回身:“妈妈,快走!不然我们都会死的!”
    “不,我走不动了,雷蒙,带上你的弟弟,快逃吧!”老母亲摇头,苍老的脸上全是泪花:“雷蒙,带上托马斯,你们逃吧,野兽人见到有东西吃,肯定不会急着来追你们的!”
    “妈妈!”雷蒙背起了母亲,农奴的眼中含着热泪,他拼命摇头:“不,好不容易逃出来了,好不容易逃到这里了,妈妈,我绝对不会放弃你的。”
    野兽人的吼叫声逐渐靠近了,凄厉的喊声在众人耳边怀绕,在昏暗的森林里面显得那么清晰。
    雷蒙背着自己母亲,拉着自己的弟弟,一路小跑,他的邻居拉克拉着自己的两个妹妹,一起逃命。
    几头野兽人靠近了,显然,人类之中除了极少数,大部分的人不可能跑得过野兽人这种可怕的生物。
    “啊啊啊!”先被追上的是拉克,这个可怜的农奴逐渐被角兽追上,他奋力地将自己的两个妹妹推开,然后回身尝试拦着野兽人:“你们快走!”
    农奴怎么可能是角兽的对手?仅仅两个回合,拉克就在惨叫中被砍掉了左臂,野兽人将他的身体抓起来,在空中撕成了两半,内脏和鲜血喷了一地。
    “快逃!雷蒙。”老母亲见状哭嚎道:“不用管我了,我已经活了四十多年,活够了。”
    “妈妈!妈妈!”个子矮小的托马斯也发出了哭嚎声,就在不远处,野兽人正在享受着一场久违的大餐,尽管拉克已经将他的两个妹妹用力推开,但是她们还是难逃厄运,几个野兽人将两个女孩抓住,然后残忍地分食。
    “逃不掉了,我们都逃不掉了,也许这就是我们的命运。”雷蒙也抽泣道:“也许这就是我们的命运,湖中女士,莎莉雅女士,无论是谁,请救救我们,请救救我们!”
    这也许就是农奴们的命运,无论怎么尝试,结局都是死亡。
    “救救我们!”雷蒙大声地呼唤在森林里面回荡,传出了很远、很远。
    农奴们根本就没有能力对抗野兽人,这是他们在绝望中最后的自救尝试。
    他的求救并没有被忽视。
    一道金色的弧光从森林深处现身,几乎是在眨眼之间,正在肆虐的野兽人就被切成了零散的碎块。
    一位有三米多高,金盔金甲的巨人出现在了农奴的面前,他手持长戟,身穿着极为华丽的金色动力装甲。
    雷蒙一家人惊讶地说不出话来。
    金盔金甲的巨人看了看地上已经死去的拉克全家,又看着被砍成碎块的几头角兽,摇了摇头,然后朝着农奴说了一句听不懂地话。
    雷蒙从未见过如此英明神武的身影,他一时之间甚至忘记了跪下磕头,而是困惑地摇了摇头,表示他听不懂对方在说什么。
    “又是逃奴……”金盔金甲的巨人脸上没有什么表情,他咳嗽了一声,改用低哥特语说道:“我是说,你应该早点大声喊救命,否则你的同伴也不会死。”
    “你……你是神祇么?”雷蒙还在愣神。
    “不,我不是神祇,但是我效命于某个比神祇更加伟大的人。”巨人指着森林中的一个方向说道:“朝那边走,那边新修了路,而且有人在巡逻,见到他们就说你们是逃难来的,他们不会为难你的,顺着他们指的路,你就可以到圣杯骑士莱恩伯爵的领地,在那里你能找到活干和东西吃,勤快些。”
    说完,金盔金甲的巨人就要转身离开。
    “那个,阁下,您能告诉我您的名字么?”雷蒙下意识地喊住了他,他跪下磕头,然后用无比坚定的口气说道:“虽然我一无所有,但是我和托马斯还有妈妈一定会想办法报答您的恩情的!”
    “名字?”巨人转过身,他抬头看了一下天色,旋即摇摇头,放弃了将自己名字说出来地想法。
    “我做好事从来都不留名的,你就叫我黑手套吧。”
    第297章 黑面包与繁荣
    强打着精神,雷蒙挽着自己的母亲、拉着自己的弟弟又上了路,沿着那位金甲巨人所指的方向,一家三口又走了一个多小时。
    天色来到了中午,前方传来一阵嘈杂声,雷蒙小心翼翼地躲在大树后面望去,随后就被吓得缩了缩脖子。
    森林里面正在发生一场战争!一群数百的人类士兵正在和一个野兽人部落交战。
    这其实没什么奇怪,在这个黑暗的世界中,永远少不了战争。
    真正让雷蒙惊讶的是,人类军队居然在压着野兽人打,这些人类军队面对野兽人的时候根本就没有一点恐惧,相反,他们甚至比起野兽人还要更加无情和暴躁,身穿胸甲,手持长枪和长戟的精锐士兵集体推进,成群的弩手不断地放箭,上百的剑士们在军士地指挥下勇敢地和野兽人正面厮杀,甚至还有许多骑士和骑士扈从们参与。
    “为了女士!为了莱恩伯爵!为了苏莉亚伯爵夫人!”
    野兽人部落被打得抱头鼠窜,角兽和劣角兽们连连后退,人类剑士节节推进,他们在长枪兵和长戟兵的保护下屠杀着野兽人,很快野兽人的损失就超过了三成,随着几位骑士和十几位骑士扈从的加入,野兽人的士气已经跌到了谷底。
    “贝特朗!解决兽王!”人类军队中,领队骑士高喊到。
    “是!”一个通体绿色紧身衣,穿着锁子甲和罩衫的军士大声应是,他戴着一顶绿色的三角帽,帽上的花翎是一根漂亮极了的白色羽毛,听到骑士的命令,这个军士立即反应过来,他从身后的箭筒中取出两根箭矢,然后用力地拉开。
    一张大弓被拉成满月。
    他要在这里射击?他距离那个兽王至少有一百五十步的距离啊!雷蒙张大了嘴巴,正常的农奴弓箭手有效射程实际上也就是三十步到八十步左右。
    “咻!”箭矢划破森林之内,正在指挥着野兽人部落抵抗的兽王才抬起头,它的左眼直接遭到箭矢贯穿,疯狂的痛楚让它惨叫着后退。
    “咻!”一枚箭矢紧随着洞穿了它的右眼,这头刚刚选出来的兽王终于哀嚎一声,轰然倒地。
    “nice!”野兽人的士气崩溃了,数名骑士翻身上马,他们骑马冲锋,十几名骑士扈从跟在他们身后,骑士的冲锋将野兽人打得七零八落,然后被分割,歼灭。
    “好强的军队……”雷蒙吞了口口水,他心里有些庆幸,如果说圣杯骑士莱恩伯爵的军队都是如此强大,那么至少领地的治安可以保证,农奴们不用因为治安和盗匪问题担惊受怕。
    出于谨慎和小心,雷蒙一家人等待了一会儿,等到军队打扫战场离开之后,一家人才继续行动。
    这下的路就好走多了,能容纳四马并行,坚固泥土夯实的大路被从森林里面铺好,雷蒙发誓这种路是他走过的最好的道路。
    面包已经吃完了,幸好这种大路不难走,即使是已经快要走不动路地老母亲也能勉强移动,后面的托马斯拉着雷蒙的衣服,他们已经精疲力尽。
    大路上建设有守卫和岗哨,雷蒙按照之前那个金甲巨人的吩咐,只说自己是逃难来的,也不说来自什么地方,也不说来自哪个公国。
    农奴依然保持着戒备。
    果然,守卫们并没有为难他们,经过一番仔细地审查和盘问,确认他们都是人类,又是逃难的农奴,就放他们进入了岗哨。
    岗哨之外密密麻麻地站了几十个人,显然大多数都是逃难的农奴,个别人是商人,在抱怨,还有几个人不像是商人,但也不像是农奴,他们过关时完全按照卫兵的要求去做。
    “你叫雷蒙?他们都是你的家人?”一位军士身后背着手弩,腰间挂着长剑,身穿锁子甲和罩袍,
    看起来真是棒极了!雷蒙看得深深地羡慕。
    被提拔为军士,成为自由民是农奴们一生的梦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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