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八十六章 最后准备
孙庭的卷土重来给我提了一个醒,对付七星邪尸,必须一鼓作气,斩草除根,否则稍有不慎,就可能像今天一样,处于一个我在明敌在暗的不利境地,而这种不利会直接威胁到我的生命。 小黑蜷缩在我的衣服里,沉沉睡了过去。
我躺在沙发上,看着手指上的冥王宝玺,回想着之前孙庭说过的话。既然冥王宝玺是通往阴曹地府的大门,那么如何开启大门,或者说找到开启大门的钥匙,就成了首要任务。
我从天罡北煞乾明录上学到了很多东西,其中一点便是对这个世界的重新认识。
上面记载,世间万物都需要依靠‘气’,人活着需要‘精气’换成通俗说法,其实就是需要营养能量碳水化合物之类的。而阴人‘活着’则需要‘阴气’。
这两种气,一个主导阳人世界,一个主导阴人世界。
倘若按照这个理论,阴间万物都离不开阴气,那么打开冥王宝玺大门的关键,应该也是阴气二字。
按理来说,活人是没办法左右阴气的,但是我不同,因为我是绝阴之体,再加上佩戴着白玉蟠龙这种阴人象征之物,所以将阴气灌输进冥王宝玺,对我来说不算是什么太难的事情。
不过我控制阴气的方式,非常简单粗暴,因为我没办法像苏靖孙庭这些真正的阴人一样,将阴气具象化的表现出来。所以,我必须用替代品,而这个替代品就是我的血。
身为绝阴之体,血液中的阴气自然不少。我用针,在手指头上刺了一下,将血滴在冥王宝玺上面。
在我的注视下,这滴血液很快就被冥王宝玺吸收了。
意识到有戏,我赶紧继续往冥王宝玺上面滴血。起初,冥王宝玺黯淡无光,呈现出一种灰黑色。随着不断吸收血液,冥王宝玺越来越亮,颜色更是从灰黑色,逐渐变成了血红色,像是一块血玉。
当冥王宝玺上面的红晕达到极致时,我感觉到一股怪异的力量,从冥王宝玺渗透出来,沿着我的手指头流转到我的身体里。
这股力量,最终在我的大脑里汇聚,冥冥中,我感觉自己像是与冥王宝玺融为了一体般,竟能感应到冥王宝玺,只需要意念一动,冥王宝玺里就开始闪现出淡淡的红光。
但是,感应归感应,但是如何像苏靖那样,打开阴曹地府的大门,我依旧没有头绪,只能盲目的往冥王宝玺上面继续滴血。
冥王宝玺吸收的血液越多,我脑海里那股感应力就越强,突然,我感觉太阳穴一阵刺痛,感应力也随之达到了极致。
我忍着太阳穴的剧痛,集中全部注意力,随着一阵耀眼的血光在冥王宝玺上面闪现。我感觉脚下的大地一阵抖动,下一秒,一阵渗人的‘嘎啦嘎啦’声便在我耳边响起。
在我惊喜万分的注视下,一道粗壮的裂缝贯穿了地板,随着裂缝逐渐向外蔓延,一个冒着赤炎烈火的地狱深渊,近在咫尺的出现在了我面前!
“成了!”
我欣喜若狂,兴奋的从沙发上跳下来,站在地缝边沿。
地狱之火的高温,滋滋作响的蒸汽,以及火海中无数哀嚎惨叫的亡魂,全都在我脚下。
眼前的景象,如同世界末日,不,比末日还要可怕!
可是我却丝毫不觉得恐惧,甚至觉得眼前的火焰与高温,竟然如此的舒适。
那可是连七星邪尸都惧怕的地狱,为什么我却会如此亲近它?在短暂的茫然错愕之后,我猛然意识到,或许我早就已经适应了这灾难一般的场景,因为我曾经是冥妃啊!
炙热的烈焰,不断向上翻涌,却无法烧毁任何阳间的事物。仿佛那些火焰,从一开始就是为了洗涤戾气,惩罚邪恶所存在的。
既然这火焰是绝对正义之火,我理应尊敬它,而绝非是惧怕它。
小黑似乎也感受到了烈火的高温,从我领口爬出来,静静地注视着地缝,两个明亮的小眼睛,像是透着无尽的崇拜一般。
就在我兴奋之余,突然,一股强烈的眩晕感让我双腿一个踉跄,险些跌进地缝了。
我吓了一跳,赶紧将地缝关闭,瘫坐在地上,大口大口的喘着粗气,汗水不断顺着我的下巴往地板上滴。
从地缝开启到结束,整个过程不到五秒钟,而就是这短暂的五秒钟,却榨干了我身上的所有力气,我甚至连动下手指头都异常困难,身上的虚汗像是发了一场高烧般。
我没想到开启地缝的代价竟然如此之大,兴奋的心情立刻变成了谨慎。因为我意识到,这无疑是杀手锏,必须在绝对有把握的时候才能使用,否则一旦失败,后果将会是致命的。
因为强行开启地缝,我一度筋疲力尽,甚至不知道自己是怎么睡过去的。
等我再次醒来时,发现自己躺在地板上,耀眼的阳光透过窗户照射进客厅,竟然已经是第二天了。
想起之前跟周凤薇的约定,我赶紧做最后的准备。
我把之前在网上买的腰包翻出来,绑在腰带上,上面一共有三个口袋,分别放满糯米,蛇药,黑狗血。
糯米是散装的,而蛇药和黑狗血,我则是分别用拇指大的小玻璃瓶装着,每样都装了三瓶。必要的时候,可以用来当做‘手榴弹’用。
除了这些必备的防身物品之外,我还把乔娜的《天罡北煞乾明录》也带上了。
虽然我已经看过好几遍,但是里面有很多细节,和专业性极强的知识,我都无法在短时间内记住,带在身上当做必要时候的参考手册,我觉得有备无患。
一切准备就绪,就在我准备出门的时候,我接到了梅姐打来的电话。
电话里,梅姐让我先去一趟聚宝楼,没有说具体的原因。
等我到了以后,梅姐交给我一个特制的注射器,外壳是用不锈钢打造的,而针头据说是钛合金。
这个注射器光是造价,听梅姐说,就值十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