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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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点了。”
    “我早上十点才睡。”
    “……”
    我现在在想,上次来之所以还算顺利,很可能是樊殊提前打了招呼的结果,因为上次孟子义的房间虽然乱,但还算窗明几净。而现在,窗帘被拉得厚厚的,要不是过道是声控灯还有点光,我真的都不知道开关在哪儿。
    说起来,孟子义真是一个奇怪的人。他所在的这个小区明明是帝都有名的高档公寓区,必须要提前预约,业主打好招呼才能进去;他的东西堆得到处都是,让整个房间完全变成一个斗室,但如果仔细看,又会发现那些东西全都价值不菲——我没包括泡面碗。
    而且一路走过去,你随便晃一眼,就能看到一台电脑。不同时代、不同牌子的都有,甚至还有上个世纪的那种大块头,实在是不知道孟子义的来头是什么。
    “你找我有什么事?”孟子义坐在沙发上一阵摸索,似乎是想给我腾个位置,结果折腾了一会儿越摸东西越多,干脆放弃了,“快说,我还要睡觉。”
    我把樊殊的相机放到桌子上。
    他抬起一只眼皮:“干什么?”
    “你帮我还给他吧。”
    孟子义哼了一声:“我不要。”
    “因为一些缘故,我和樊殊……总之,现在我来还已经不合适了。”我不知道该怎么说,又觉得这些事情很不好开口,只好尽量春秋笔法,捡重要的信息说,“既然你们是很好的朋友,你还他肯定会开心的。”
    孟子义想了想:“也行。那你把二维码给我,我把钱还给你。”
    “不行!”我立刻反驳他,“这是我要还给樊殊的,买都买下来了,怎么还能退货!”
    “那我就告诉樊殊,是你让我还给他的。”
    “那也不行!你别告诉他,我求你了。你就说是你自己解救下来的相机就行了——本来也是啊。”
    孟子义忽然勾起了嘴角:“你们两个真的太像了。”然后立刻垮下脸来,“我指的是不好的那一面。”
    我愣了一下。
    “你们为什么总是喜欢这样呢?”他站起来,一步步地走向我,厚厚的刘海与昏黄的灯光交织在一起,让我看不清他的表情,“做好事不留名,以为这样就可以让对方毫无心理负担?你们究竟是在自我感动,还是说到底了就是胆小鬼?”
    我喃喃道:“不是这样的……”
    “你们敢为对方做那么多的事,却连直接说一句最简单的话都不敢。”孟子义冷笑道,“不过这不重要,反正也不是我,我不在乎。我就是在想,日后若有一天想到今日错过的一切,你们真的不会后悔吗?”
    会后悔。
    会非常非常后悔。
    正是因为已经深谙了后悔的滋味,所以才不希望进一步后悔,所以才希望能在对方心中保留哪怕一点好的印象。
    我知道这些话不该跟他说,可是或许是压力太大了,又或者是,我终于找到了一个可以倾诉的不太适合的对象——认识的所有人中,只有孟子义一个人是对樊殊知根知底的。
    如果和鹿子他们说的话,樊殊的秘密就会泄露。可是孟子义从一开始就知道。
    但即使如此,我也不知道该从何说起。想来想去,最后也只是说:“如果一个人已经彻底想要跟你划清界限,态度非常明确。这个时候,你还上去做一些对方可能会感动的事,我觉得这是一种不尊重对方的行为。”
    “你怎么知道他想跟你划清界限?”
    “他都已经叫我……”
    “你知道什么?”孟子义打断我,不断地逼问着我,“他是主动说讨厌你了还是打你了?”
    “我觉得人要识相……”
    “我就问你,他主动说了没有!”
    “……没有。”
    “当别人明确表示意愿之后,你彻底尊重别人的意愿,这叫识相。当你只是捕风捉影,以为领会了别人的暗示,就做一些自以为尊重别人意愿的行为,这叫有病。”孟子义把茶几上的相机拿起来,“相机我可以帮你还,我也可以不告诉他。但我还是要说——我早就想说了,如果有一天你能帮我转达给他那再好不过——生活不是第三人称叙事。生活是第一人称小说。你看到的也不是世界的本来面目,而是你以为的世界。用你以为的世界去说‘世界本来就是这样啊,所以我要这么做’,这是我最痛恨的一种自以为是。”
    “相机在这里,你自己决定吧。”孟子义举起相机,平静地看着我,“我都无所谓,反正也不是我的事。”
    “……”
    那天,我还是拿回了相机。
    或者就像孟子义说的那样,我该区分胆小鬼和识相之间的真正区别。又或者,我本来就不甘心。
    ***
    十二月的第一个星期天,对于BN大文艺所来说,是一个注定要载入史册的日子。
    在这一天,不仅大家能吃上樊殊大佬请的涮羊肉,感受一把“苟富贵勿相忘”的快乐感,还能在这之前,围观一场征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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