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O18

第2章 夷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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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国某些少数民族曾被名为“夷”,其实不一定有人种血缘的特别,只是受益于纸张和印刷的程度低于中原华夏。
    夷可以为夏。吴、楚、闽、越,原来都是典型的“夷”,后来演化为华夏正统的文教之薮。李白出生于新疆,白居易据说是回民,元好问是金人无疑,他们都有夷狄背景,却又都是中华文明的杰出代表。元朝和清朝也是游牧文明与农耕文明的两次大规模文化混血。反过来说,夏也可以为夷。江南“三苗”中的部分,是上古时期一些从黄河中、上游地区避难南迁的弱势部落,原初并非隔绝在文明主流之外。他们只不过是在蛰居山地以后,相对而言搭不上纸张和印刷这两列信息技术快车,因此有语言而无文字(如瑶族),或是文字体系还较为粗略(如苗族),信息的传达往往较多借助于“象”,比如用舞蹈记录历史,用歌唱传播知识,用图腾宣示信仰,用各种似乎奇怪的巫祝仪式来营构威权和组织社会。云南省纳西族的东巴文字,则可视为一例亦文亦象的原始符号,一直游离于汉语演进过程之外。
    他们有时候可以围在篝火边连续几天几夜地跳舞,是感情的排解和宣泄,同时也是生存经验的总结和表达,以完成对新一代人的系统教育。如苗族“吃鼓藏”节时的木鼓舞,从《开天辟地歌》到《洪水滔天歌》,再到《跋山涉水歌》,整整十三部史歌和史舞,一部苗族史尽在歌舞之中,地理的、生物的、伦理的知识传授也在火光和鼓钹声中进行。显而易见,他们是“文”的晚熟群落或者薄弱之域,却是“象”的高产之地。中原汉人看到他们能歌善舞,华装艳服,常常觉得好奇,以为汉人天性拘谨而少数民族天性活跃。其实除了中国西北的突厥、蒙古等民族拥有广阔的草原,中国西南的“三苗”或“百越”大多依山傍水而居,危峰断隔,深流拦阻,生活在十分窄逼的空间里,如贵州苗族生活在“地无三尺平”的地方,并没有多少活跃的条件。他们之所以对歌舞有更多的练习,对彩饰、节拍、形体动作等等表现出更多敏感和技能,很可能是因为文字这种工具不够用。
    相比之下,汉人早早有了文字化的大脑,已经丧失了很多可贵的象符,包括用肩膀和臀胯来表达尊敬或忧伤的能力,用木叶和木鼓来表达思念或愤怒的能力,用腰带、项圈、头帕、各种针绣花边表达友爱和庄重的能力。汉人的舞蹈、音乐、诗歌、美术创作,常常在所谓少数民族那里得到营养和动力,是一个不争的事实。汉人的服装,除少数贵族有些“行头”的讲究之外,就民间服装而言,比起一些所谓少数民族的要呆板和简陋得多。虽然作为强势群体的服装,有时也被夷地的男人们效仿,但在感情更为纤细灵敏一些的夷俗女人那里,就不那么容易被接受。苗、侗、瑶等地“男降女不降”的服装现象,可能就有这样的原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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