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卷阅读306
植肥美,食物充足水源也充足,气候适宜,更关键的是没有天敌,它们活得自自在在,想咋生就咋生!
程冬至之所以选野兔,其中很重要的一个原因就是看中了它们的繁衍能力。兔子是食物链最底端的生物,为了维持种族的延续就把技能点全点在了这一点上。之前程冬至曾经看过一个报道,某山区的野狼什么的被打尽了后,过了几年野生动物保护政策出来不允许捕猎,野兔野鸡啥的都不行,这野兔顿时占山为王,没多久繁衍得整个山区都装不下了,尽往山下跑,那一**的兔浪别提多壮观了!
在不准捕猎的前提下,那些野兔浪是天灾祸害,糟蹋农作物的克星,可在这个时候,它们在程冬至眼里那都是一串串的肉哇!
角上这么大,野兔居然都摸到红薯地来了,这说明一个问题:那就是它们的数目已经很可观了,可以先收一波了!
蔡鹏程把兔子绑住称了一称,眉开眼笑的:“好家伙,居然有六斤半!”
幺弟嚷嚷着要吃烧兔肉,程冬至把他的头摸了一摸:“才一只兔子,还不够咱们这么多人塞牙缝的!今天地里也没啥要紧的活儿,大家一起去抓兔子!记住只抓大的,别抓小的,得留根儿!”
“好!!!”几乎所有人都兴高采烈,还有人鼓起掌吹起了口哨。
吃过早饭后,大家分头到处去抓兔子了。
由于事先没有做准备,也没什么像样的工具,大家都八仙过海各显神通:有拿铁丝做套儿的,有拿铁锹挖陷阱的,宋二马最鬼机灵,他照着阿则做的套笼的样子做了几个简陋版套笼,乐颠颠地布置在了他认为最有可能的几个地方去了。
看着大家这么有劲头,程冬至心里头也是高兴的。虽然饿不着冻不着,可角上的日子毕竟清苦无聊,能有这样一个娱乐活动让大家偶尔放松放松心情也不错。
唯一没去的是阿则,程冬至问他为什么不去,他说有点累想休息一天。程冬至便没说什么,而是自己也跑出去抓兔子了。
兔子的数量比程冬至想得还超标!
都说野兔性机警,听到点儿风吹草动就躲起来,再加上毛色啥的很难辨认出来,理应不容易看到才是;可是,程冬至才走到一个水洼边儿的树下,就看到了两只肥肥的兔子一前一后的跑着过去了,她还以为自己眼花呢!
兔子这么大胆,要么是无忧无虑日子过惯了,没有了危机意识,要么就是数量实在太多,想不蹦出来都难。无论哪个原因,程冬至都喜欢。
趁着四下没人,程冬至偷偷拿出了作弊的工具,鬼鬼祟祟地从“口袋”里掏出一个指甲盖那么大的圆柱形物品来,用打火机点着了放在地上。这会儿草还是绿润绿润的,引起火灾的可能性不大,不过程冬至还是很注意地盯着,以防万一。
这个是霍巴草与兔子粪做成的香棍,点燃后能散得很远,兔子闻了后会和喝了酒一样摇摇晃晃乱走,跑都跑不动,关键是还没啥毒性。
果然,香棍点了没多久后,草丛和灌木丛里一阵骚动,一些灰色棕色的胖乎乎毛球开始动了起来,动作极其滑稽好笑。程冬至看得乐呵呵的:可算没白把这块儿的地弄得这么肥,草养的这么好,一个个都快胖成球了!
最后,程冬至背了满满一筐子兔子回去,其他的兔子她没捡,装不下。就让它们在那里发疯,等时效过了就啥事儿都没有,各回各窝去了。
今天大家都是满载而归!
其他人没有像程冬至这么多的,可也都有所收获,毕竟角上的兔子已经有泛滥的趋势了,还傻乎乎的,特别好抓。
距离开荤日还有好几天,可今天情况特殊,大美烧了一大锅香喷喷的红烧土豆兔肉,那叫一个筋道弹牙口齿留香啊!
野兔的运动量很大,再加上其他种种环境原因,它们的肉比较偏瘦,没什么膘,所以口感很紧实。
大家一边大嚼着兔肉,一边回想起程冬至自打来角上后一系列的奇怪举动,许许多多的事情串成一串,终于变成了一个他们所能理解的完整的构想——
荒地这么大,二十来个人全部种了不现实,所以她就把主意动在了养殖上面!所以才会先铺土,再种草,后来还弄那么老些窝棚,敢情是在这儿等着大家呢!
既然人手照例不过来,那么肯定是野物比较方便,自由放养就行。说到最合适的野物,那非野兔莫属哇!吃草没啥攻击性,能生,祸害庄稼也有限,想要防着它们办法多得是!
这咋说的,都是一样的人,仗着一样的脑袋,咋就他们想不到这么疯的法子呢?
程冬至见大家都吃得非常高兴,便再一次提醒大家:“虽然兔子多,咱们也稍微有个节制,不要一网打尽了,好歹多吃个几年。”
宋二马一边嚼一边口齿不清地笑:“大姐,一听你这话就知道你肯定没看到今儿那壮景!老天爷啊,不知道多少只兔子!说句不好听的,咱们就算天天吃也吃不绝,放心!”
程冬至笑:“你们就顾着自个儿吃,不带点儿回去给家里人吗?我做好打算了,等这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