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咱们借花献佛招待她一顿饭,好歹也弄清楚她的脾气,以后做事也小心些。就怕哪天犯了啥事把这菩萨得罪了,那可咋好?”
宋二马完全没有这个顾虑,可他也能理解蔡鹏程生怕失去这个大靠山的心情,便点头答应了。
程冬至接到邀请的时候,几乎是立即明白了对方的想法。
她笑着对宋二马说:“你和你大哥说,最近有点忙去不成了,好意我心领了,有空我会自己主动去瞧瞧的。其实我也不是那种苛刻的人,你们老老实实卖货别惹麻烦,惹了麻烦别供出我,这就行了,其他没啥太大要求。不过我丑话也说在前头,谁得了我的好还敢卖我,我会让他死的很难看。我能弄到这么些货,肯定有自己的渠道和关系,就算把我供出来也能脱个干干净净,没用的。等我缓过劲儿来查出来是谁卖我,我弄死他!懂了吗?”
宋二马一凛:“懂,懂!”
他这个时候才想起来,大姐的好说话只是对于没得罪她的人,而不是对仇人。
原本他还有些不在意和熟惯劲儿,现在也认真恭敬起来了。
“你回去把我这话带到,不过我相信你大哥的能力,他把你们管理得很好。”
宋二马也有些骄傲地挺起胸脯:“大姐你就放心,咱们帮派的人都有规矩,有义气,不是那种蛇鼠之辈!”
程冬至噗嗤笑了:“那敢情好!”
宋二马走后,程冬至去了一趟门卫室,然而并没有一封寄给她的信。
这都差不多快一个月了。难道是那边还没安定下来?
不对……
不知为何,她忽然觉得,学校这边没有信的话,纺织厂那边就更不可能有了。
程冬至忽然有点生气:这小子,说话不算话!不写信拉倒,她还省了一笔路费呢!
于是她不再跑门卫室了,爱咋咋地。
不知道是不是感受到了程冬至的怒气,又过了一个月后,程冬至总算收到了一封来自很遥远的地方的信。
是阿则写的。
虽然用了非常奇怪的信纸,信封也像是二手的,可他的字迹还是那么地漂亮,一看到这些字,仿佛就能看到他好看的手指握住笔的样子。
阿则的信很简短,大意就是说他现在和家里人过得很好,不过暂时还不确定地址,可能要再搬几次家,所以先不用给他回信,等地址确定了他会再寄信过来的。然后他说自己写信这件事必须要保密,不然会给她和其他人带来麻烦,希望程冬至看到信后烧掉,等等。
程冬至花了不到两分钟就看完了信,看完后更加郁闷了。
这么短,下面也没有具体详细的地址,只知道大概的省份,这叫她怎么找他啊?
而且她有一种强烈的感觉,阿则从一开始就没真心地打算和她联络,也没想让她去看他,大概就是要这样悄无声息地渐行渐远,然后消失在她的生活中。可是,他为什么要这样呢?难道……
这封信自然没有烧,而是被她收进了系统里。
程冬至想了想,忽然觉得自己该联系一下叶淮海。他和阿则的关系比自己和阿则要亲密得多,这件事总有些让人不安,她该和叶淮海交流商量一下。
叶淮海给程冬至留过军校的地址和电话,程冬至等不及写信寄信了,直接用纺织厂那边的电话打了一个过去。
电话才响一下就有人接了,是个很正经的青年声音:“你好,你找哪位?”
“同志你好,我找叶淮海。”
“稍等。”
过了很久很久,电话才被接起。
“谁啊?”是叶淮海的声音。
“是我啊,淮海哥!”
“咦,小丁点!你咋想着找我啦!”叶淮海的声音没那么低沉了,欢快了许多。
“好久没见着你们了,这不有点想你们了吗?有空约着时候见个面,我请你们吃饭!”
“好好好,那干脆就这个星期天,我去你学校找你。”
“行!”
☆、128.128
叶淮海来附属中学找程冬至的时候也没穿军装, 而是一套深蓝色呢子大衣,里面是白衬衣,长腿长手的, 还穿着一双棕色牛皮靴, 看着人模人样的, 就是有点单薄。
程冬至很关切地问他穿成这样冷不冷,叶淮海笑呵呵地直摇头, 把手掌心按在她脑门儿上:“你看我手热乎着呢,我火气旺, 不怕冷!”
程冬至推开他的手:“是挺热乎的!”同时不由得有点羡慕, 经常锻炼的人身体就是好哇。
“去哪儿吃饭呢?你没啥钱, 可别带我去啥太贵的地方, 普通点儿的就行了。”叶淮海很贴心地建议。
程冬至心想:我手里的钱说不定比你零用还多呢, 替我操啥心!
“我也不知道哪儿合适,要不你挑, 免得我花了钱你还不爱吃,那不是白花了。”
“那咱们去吃羊肉汤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