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是坐车奔向太平路百货。干啥?给大姐买嫁妆啊!
虽然俩人才刚处对象,结婚的事情还远远没有提上日程,可程冬至觉得这件事还是要早点开始准备起来的好。她就这么一个大姐,又是个心大不知道给自己攒东西的,可不能到时候让她寒寒酸酸地出嫁了,那她晚上睡觉都闭不了眼!
况且,她看得出来,俩人以后肯定是要结婚的,就是迟早的问题而已,都不是那种移情别恋劈腿的人儿。
虽然也考虑过用系统里的东西给大姐添嫁妆,可她考虑过,嫁妆这玩意儿不比吃喝,一下子进了肚子死无对证,大多都是要长年累月使用的。现在还好,越往后风声越紧,要是哪天被人发现大姐家的家具啥的和别处不一样,追根究底起来,那可如何是好?
买,尽情的买!她现在手里有钱。况且,钱一天一个价儿,百货里的东西也是出现极其不稳定,现在不时常去淘腾找一找凑一凑,以后说不定连双枕套都凑不成双的,多不好啊。
程冬至发挥了她个头小又灵活的优势,在一群抢红了眼的大妈婆婆们之间成功杀出一条路,拿到了一张双人直棉印红牡丹床单和几个印着双喜字样茶缸子,以及一个红喜鹊搪瓷脸盆!
这可是不小的收获,程冬至喜滋滋地把东西束拢在一块儿,正考虑要不要拿啥捆在一起好带回去的时候,忽然一个清脆的声音闯入了她的耳朵。
“这百货有什么好逛的,乱糟糟,人多气味儿也难闻!”
说话的,是一个年级和程冬至差不多的女孩儿。
她皱着眉,用帕子捂住鼻,眼中是难以置信的嫌弃感与高高在上的鄙视感。
从她的穿着打扮便能知道,她用这种眼神俯视周围是有缘由的——这一看就是出身非常优越的孩子,头发梳得一丝不苟被一个闪闪发光的水晶发卡别在脑后,五官精致白净,身上穿着雪白的羊毛呢高领毛衣,外面是一件棕色的呢子风衣,黑色的直长裤下套着一双精致的牛皮靴,仿佛电影《上海滩》里的娇小姐。
不仅如此,她手中拿着那条似乎是撒了香水的帕子,不过是轻轻一动便有清爽的香味飘到程冬至这边来,有点像巴黎那边的老牌经典香水。站在她身边的是一个约莫十**岁的保姆模样的女孩,小心翼翼地陪着笑:“人家也是好意请我们来这里,你就暂时忍一忍。”
女孩皱皱眉,终究是没说什么。
程冬至猜不出这个女孩的来历,兴趣很快就被另外一样东西夺去:那边柜台好像新上了一堆皮鞋!!赶紧的去抢!
程冬至把床单和茶缸子一起打包塞好在脸盆里,把盆顶在头上,像印度妇女一样冲向放皮鞋的柜台。她这个动作实在是太大了,造型又十分显眼,那拿着的帕子女孩忍不住看了她一眼。
刚好那个时候程冬至也下意识回看了一眼,两人都从眼神里看出了对方浓浓的鄙视,很快就被人流给冲得谁也看不到谁了。
帕子女孩吃惊地瞪大了眼睛,随即很快就气得脸通红,说不出话来。
她的保姆小心翼翼地问:“怎么啦?”
“刚刚那个人,她,她居然瞧不起我!!”
“怎么会呢?这不可能的呀。”
的确不可能,也说不通,可对方眼里的神气绝对不是欣赏或者艳羡,就是非常明显的鄙视与瞧不起。真是见了鬼了!
“珊珊,你在这站着干嘛?我们几个找你找好半天!”
叶淮海皱着眉头,十分不耐烦地带着阿则和几个其他帮忙的人走了过来。
“谁叫你们把我带到这个鬼地方来的,人那么多,还那么破!以后我再也不来了!”
林月珊,也就是被叶淮海称作珊珊的女孩跺了跺脚,不满地说……
☆、115.115
叶淮海和阿则互相看看, 眼神中都是无奈。
还是跟着的人比较机灵,忙讨好地说:“那我们就不逛这儿了, 去阳光百货好不好?那里有洋菜馆子呢!”
听说有洋菜馆子,林月珊才勉强同意。她倒不是稀罕洋菜吃, 那种东西她早就吃得不爱了,纯粹是想着有洋菜馆子的地方大概会好一点, 总比这种和集市一样的破地方强。
一行人浩浩荡荡地离开了太平路百货, 就在他们出百货大门的时候,抢到了两双皮鞋的程冬至兴高采烈地从人堆里钻了出来,心里满满都是愉悦和放松。
太好了, 这样一来不仅大姐结婚时穿的皮鞋有了,以后替换的也有了!说不定第二双大姐还没啥机会穿到呢,因为这两双是实实在在的手工真皮皮鞋,大方又耐穿, 不是那种动不动破一个洞的货色。
就在程冬至满心乐滋滋之时, 不远处忽然又传来惊叫:“梳妆镜上架子了!”
啥?梳妆镜?!
程冬至慌忙抬腿又杀了过去……
就这样, 王春枝和高爱国的关系才刚刚进展到拉小手的那一步,程冬至就把大姐的零碎散件儿嫁妆凑得差不多了, 在系统